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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实体瘤(不限癌种)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概念、意义、参与方式和优势。试验旨在评估EGFR基因突变阳性实体瘤患者的新型靶向药物安全性和有效性。参与者将获得最新治疗、个体化治疗计划,并为抗癌药物研发贡献力量。符合条件的实体瘤患者可通过全球好药网咨询参与。与传统治疗相比,靶向药物具有针对性更强、效果更显著、治疗更便捷等优势。参与前需了解试验详情,遵循医生指导,保持沟通。
【咸阳】实体瘤(不限癌种)EGFR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实体瘤和非小细胞肺癌】TJ004309单药及与特瑞普利单抗联合治疗晚期实体瘤的I/II期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TJ004309注射液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ALK,EGFR,ROS1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初治
适应症状:EGFR/ALK/ROS1阴性,驱动基因阴性初治晚期非小细胞肺癌
项目优势:驱动基因阴性初治晚期非小细胞肺癌

【咸阳】实体瘤(不限癌种)EGFR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什么是实体瘤(不限癌种)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
实体瘤是指有明确肿瘤实体存在的癌症,如肺癌、乳腺癌、结直肠癌等。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是一种在多种实体瘤中过度表达的蛋白质,它的异常激活是肿瘤生长的关键驱动因素之一。
【实体瘤(不限癌种)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是一项针对EGFR基因突变阳性的实体瘤患者进行的临床试验,旨在评估新型靶向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这种药物通过特异性结合EGFR,抑制肿瘤细胞的生长和扩散,为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
二、为何参加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
参加【实体瘤(不限癌种)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患者将有机会:
获得最新的靶向治疗药物,这可能比传统治疗方法更有效;
在专业医疗团队的监护下,接受个体化的治疗计划;
为其他患者提供宝贵的数据,推动抗癌药物的研发。
三、如何参与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以下条件,可以尝试参与试验:
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EGFR基因突变阳性的实体瘤患者;
年龄在18-75岁之间;
未曾接受过针对EGFR靶点的治疗;
具有良好的身体状态和足够的器官功能。
如果您有意向参与试验,可以联系全球好药网的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的专业团队将为您提供详细的咨询和指导。
四、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优势
与传统的化疗和放疗相比,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具有以下优势:
针对性更强:靶向药物针对特定的基因突变,减少了药物对正常细胞的影响,降低了副作用。
效果更显著:针对EGFR基因突变的靶向药物,在临床试验中显示出较高的客观缓解率和疾病控制率。
治疗更便捷:靶向药物通常为口服剂型,患者可以在家中服用,避免了频繁的医院往返。
五、参与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注意事项
参与临床试验是一项重要的决定,以下是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了解试验详情:在决定参与试验前,请确保您充分了解试验的目的、过程、可能的风险和收益。
遵循医生指导:在试验期间,请遵循医生的指导,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保持沟通:与试验团队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反馈您的身体情况和药物反应。
六、温馨提示
【实体瘤(不限癌种)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为EGFR基因突变阳性的实体瘤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通过参与试验,患者不仅可以获得最新的靶向治疗,还能为抗癌药物的研发做出贡献。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条件,欢迎联系全球好药网的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帮助。

入选标准
1 年龄18岁以上(包含18岁),男女均可
2 ECOG评分:0~1分
3 剂量递增阶段,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无法切除或已发生转移的晚期实体瘤受试者,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耐受(疾病进展,或无法耐受化疗、靶向治疗等),或缺乏有效治疗方法的受试者
4 同步剂量扩展阶段:(将根据前期剂量递增的数据决定)
5 受试者至少有1个根据RECIST V1.1定义的可测量病灶
6 预计生存期≥3个月
7 从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中恢复至≤1级(除外脱发、2级神经毒性);免疫相关的不良反应完全恢复
8 主要器官功能正常,即符合相关实验室检查标准,部分实验室指标符合下述标准: 1)天冬氨酸转氨酶(AST)和丙氨酸转氨酶(ALT)≤ 2.5×ULN; 2)血清总胆红素≤ 1.5×ULN; 3)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 ×109/ L; 4)血小板≥100×109/ L,研究开始前28天内未接受过输血小板治疗; 5)血红蛋白≥ 9.0 g/dL,研究开始前14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治疗; 6)血清肌酐≤ 1.5×ULN或肌酐清除率 ≥ 30 mL/min(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 7)国际标准化比值(INR)在正常值范围;
9 试验药物首次给药前有生殖能力的女性受试者血清妊娠试验阴性
10 有生殖能力的男性或有怀孕可能性的女性(指没有进行过节育手术的男性或女性,以及没有绝经的女性),必须在试验过程中使用高度有效的避孕方法(如口服避孕药、宫内避孕器、节制性欲或屏障避孕法结合杀精剂),且在最后一次给药后继续避孕6个月
11 受试者自愿加入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配合随访
排除标准
1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2 既往接受过CAR-T细胞疗法
3 治疗开始前2周内或所接受治疗药物的五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短者为准)接受过全身抗肿瘤治疗
4 既往或目前存在两种或以上的原发肿瘤不能入组,除外已经治愈的原位癌和基底细胞癌。入选研究前合并有经过治疗稳定超过5年的其他肿瘤可以入组
5 治疗开始前12个月内接受过需要使用免疫调节药物系统治疗的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允许相关的替代治疗
6 治疗开始前2周内接受过超过7天的皮质类固醇(每日10mg泼尼松当量)或其他免疫抑制剂进行全身治疗(在没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情况下,允许使用吸入或局部使用类固醇或肾上腺激素替代治疗超过10mg泼尼松当量)
7 治疗开始前2周内,曾经接受过临床试验(包括研究性疫苗)、侵入性的研究性医疗器械干预性调查研究治疗
8 治疗开始前4周内接受过重大手术或严重创伤,或处于恢复期且经研究者判断将对试验造成影响,或在计划参加研究期间有手术安排
9 治疗开始前4周内接受过胸部放疗或扩大照射(定义为超过50%骨盆骨量或等效),或治疗开始前2周内接受过姑息性放疗
10 存在有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且在开始试验给药之前2周内神经学不稳定或需要增加类固醇药物的剂量以控制CNS症状
11 活动性的乙型肝炎(HBsAg阳性且HBV-DNA拷贝数高于正常值上限)或丙型肝炎(HCV抗体阳性且HCV-RNA定量检测高于正常值上限)
12 已知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血清反应阳性
13 存在无法控制的胸水、腹水、或心包积液
14 存在或既往活动性间质性肺疾病
15 药物治疗无法获得良好控制的高血压患者。高血压定义为收缩压>150mmHg或舒张压>90mmHg (允许在研究开始之前调整治疗高血压药物,但是入组研究之前最新连续三次血压记录的平均值需≤150/90mmHg)
16 存在临床重大意义的心血管疾病:包括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级定义的II~IV级心功能不全、充血性心力衰竭、Ⅱ度以上心脏传导阻滞、过去3个月内发生心肌梗塞、不稳定性心律失常或不稳定性心绞痛、明显QT间期延长、3个月内发生脑梗塞,或6个月内接受过经皮冠状动脉成形术(PTCA)或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CABG)
17 治疗开始前6个月内的深静脉血栓形成(治疗开始前超过2周未使用华法林抗凝可除外)
18 治疗开始前10天内接受过溶栓治疗(用于维持静脉导管除外)
19 任何需要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20 存在已知或怀疑不能够遵守研究方案的情况(例如,酗酒、药物依赖或心理障碍),或按照研究者的意见对于参与本研究可能会引起危险的受试者;或存在研究者认为参加本研究并非其最佳选择(例如损害健康)或者影响、限制或混淆研究方案评估的病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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