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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实体瘤(不限癌种)Claudin18.2靶点靶向药试验的相关内容。该试验旨在探索针对实体瘤患者的靶向治疗,以提高疗效,减轻痛苦。选择该试验的原因包括高度选择性、安全性好和广泛适用性。参与试验的患者需满足一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资料。试验好处包括提前使用最新靶向药物、专业团队跟踪服务和免费检查治疗。符合条件的患者可拨打热线400-119-1082咨询报名。
【四平】实体瘤(不限癌种)Claudin 18.2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不限癌种040】LM-302治疗CLDN18.2阳性的晚期实体瘤患者的Ⅰ/Ⅱ期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LM302注射液(靶向药物)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Claudin 18.2
临床期数:Ⅱ期
治疗线数:不限
适应症状:CLDN18.2阳性的晚期实体瘤
项目优势:礼新医药(浙江)有限公司

【四平】实体瘤(不限癌种)Claudin 18.2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什么是实体瘤(不限癌种)Claudin 18.2靶点靶向药试验?
实体瘤是指有明确肿瘤界限的肿瘤,如肺癌、乳腺癌、胃癌等。近年来,靶向治疗在肿瘤治疗领域取得了重大突破,其中Claudin 18.2靶点靶向药试验备受关注。该试验旨在探索针对实体瘤患者,采用Claudin 18.2靶点的靶向药物,以提高治疗效果,减轻患者痛苦。
二、为什么选择实体瘤(不限癌种)Claudin 18.2靶点靶向药试验?
1. 高度选择性:Claudin 18.2靶点在多种实体瘤中高度表达,具有高度选择性,有利于提高药物疗效。
2. 安全性好:靶向药物相较于传统化疗药物,具有更好的安全性,毒副作用较低。
3. 广泛适用:该试验面向不限癌种的实体瘤患者,为更多患者提供了治疗机会。
三、如何参与实体瘤(不限癌种)Claudin 18.2靶点靶向药试验?
1. 符合以下条件的患者可以申请参加试验:
(1)经病理学检查确诊为实体瘤患者;
(2)年龄在18-75岁之间;
(3)无严重心、肝、肾功能异常;
(4)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 参加试验的患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病理报告;
(2)近期检查报告;
(3)身份证复印件。
3. 招募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4. 招募热线:400-119-1082。
四、参与实体瘤(不限癌种)Claudin 18.2靶点靶向药试验的好处
1. 提前使用最新靶向药物:试验组患者将有机会提前使用尚未上市的Claudin 18.2靶点靶向药物,为治疗带来新希望。
2. 专业团队跟踪服务:试验期间,患者将得到专业团队的全程跟踪服务,确保治疗顺利进行。
3. 免费检查及治疗:试验组患者可享受免费检查及治疗,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五、温馨提示
实体瘤(不限癌种)Claudin 18.2靶点靶向药试验为肿瘤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选择。如果您或您的家人符合招募条件,欢迎拨打招募热线400-119-1082,咨询报名事宜。让我们一起为生命续航,为健康助力!

入选标准
1.患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作为参与者,并在任何程序开始前签署知情同意书(ICF)
2.签署 ICF 时年龄 18-80 周岁(包括边界值)的患者,性别不限
3.东部肿瘤合作组织(ECOG)标准,体能状态为 0-1 分
4.预期生存期 ≥ 3 个月
5.经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且既往标准治疗失败、或缺乏标准治疗方案、或不耐受标准治疗、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的晚期实体瘤患者。 Ⅱ期剂量扩展阶段主要包括晚期胃癌/胃食管结合部癌患者、晚期胰腺癌患者和晚期胆道癌患者。
6.中心实验室采用免疫组织化学(IHC)方法检测为 CLDN18.2 阳性的受试者。
7.根据 RECIST v1.1 标准,I 期剂量递增阶段至少有 1 个可评估(包括可测量及不可测量)的病灶、II 期剂量扩展阶段至少有 1个可测量的病灶
8.首次给药前 7 天内,具备适当的骨髓储备和器官功能: 骨髓储备:血小板(PLT) ≥ 90 × 109 /L,中性粒细胞绝对值计数(ANC)≥ 1.5 × 109 /L,血红蛋白 ≥ 9 g/dL(14 天内未接受过 EPO、G-CSF 或 GM-CSF 等辅助手段治疗,且首次给药前至少 7 天内未接受过包括红细胞及血小板输注在内的输血);凝血功能:INR ≤1.5,APTT ≤ 1.5 × ULN;肝功能:总胆红素 ≤ 1.5 × ULN(Gilbert 综合症患者总胆红素 ≤ 3 × ULN 可以入组),AST和 ALT ≤ 2.5 × ULN(如有肝转移,则 AST、ALT ≤ 5 × ULN);肾功能:血清肌酐 ≤ 1.5 × ULN 或肌酐清除率 ≥ 50 mL/min(按照 Cockcroft-Gault 公式);心功能: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 50%;女性 QT 间期 ≤ 470 ms,男性 ≤ 450 ms
9.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
排除标准
1.在首次给药前 28 天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研究药物或治疗
2. 首次给药前 21 天内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者,除外以下: 1) 局部小范围姑息放疗(骨转移放疗控制疼痛)为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 2) 口服药物,包括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等为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或该药物的 5 个半衰期以内(以时间长者为准); 3) 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为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 4) 亚硝基脲类药物或丝裂霉素 C 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42 天内
3.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 CTCAE v5.0 等级评价≤ 1 级者(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如脱发、放疗导致的长期毒性等 ≤ 2 级的毒性除外)
4. 目前存在的外周感觉或运动神经病变 ≥ 2 级
5. 控制不良的肿瘤相关疼痛者,对于需要镇痛药治疗的,在参加研究前必须接受稳定剂量的治疗
6. 已知有脑膜转移的患者
7. 已知有脑转移的患者。经研究者判断为稳定性脑转移者可入组
8. 临床无法控制的第三间隙积液,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9. 已知既往对抗体类药物 ≥ 3 级过敏者
10. 曾经接受过针对 CLDN18.2 靶点的 ADC 治疗
11. 曾接受过包含 MMAE 的 ADC 治疗或针对 CLDN18.2 靶点的单抗治疗且不耐受者。对治疗耐受且在首次给予 LM-302 前经过了 28 天清洗期的患者可入选
12. 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使用 CYP3A4 的强抑制剂/强诱导剂
13. 首次给药前 28 天内接种任何活疫苗
14. 有间质性肺病病史或发生过药物导致的间质性肺病/肺炎者
15. 正在使用治疗剂量肝素或维生素 K 拮抗剂等抗凝剂者(稳定剂量水平的预防性治疗除外)
16. 临床无法控制的持续性反复呕吐(如胃出口梗阻情况导致等)
17. 首次给药前 28 天内出现的无法控制的/严重的消化道出血或溃疡者
18. 首次给药前 28 天内接受过重大手术或介入治疗(不包括肿瘤活检、穿刺等)者
19. (仅限于Ⅱ期剂量扩展阶段)在首次给药前 2 年内有除本研究肿瘤以外的恶性肿瘤史者,以下肿瘤疾病除外:皮肤基底细胞癌、宫颈原位癌、乳腺原位癌、皮肤鳞状上皮细胞癌经治疗已经得到控制者
20. 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史者,包括但不限于 1) 有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如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II-III 度房室传导阻滞等; 2) 需要治疗性抗凝的血栓栓塞事件,或具有静脉滤器的受试者; 3) 按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标准,III~IV 级心功能不全者; 4) 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发生急性冠脉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主动脉夹层、脑卒中或其他 3 级及以上心脑血管事件; 5) 临床无法控制的高血压
21. 无法控制或有严重疾病者,包括但不限于需要系统性抗生素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22. 既往免疫缺陷病史者,包括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或有异基因骨髓移植史,或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
23. HIV 感染,活动性 HBV 或 HCV 感染者
24. 首次给药前 7 天内妊娠检查阳性,或处于哺乳期的育龄女性
25. 患有已知的可能影响试验依从性的精神疾病或障碍者
26. 研究者判断不适于参与此研究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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