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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述了脑瘤作为一种严重的神经系统疾病,并介绍了传统治疗手段的局限性。文章重点介绍了一种名为“脑瘤无靶点要求细胞治疗试验”的新型治疗方式,该疗法通过采集和改造患者自身免疫细胞,为无靶点脑瘤患者提供了新的治疗选择。文章详细阐述了该疗法的优势、招募条件及参与方式,指出其安全性高、针对性强、个体化治疗等特点,为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
【临沧】脑瘤无靶点要求细胞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胶质母细胞瘤】Ⅱ/Ⅲ期评价注射用绿原酸治疗复发Ⅳ级胶质母细胞瘤
药品名称:绿原酸治疗
基因分型:细胞治疗
突变基因:无靶点要求
临床期数:Ⅱ期,Ⅲ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复发 IV 级 胶质母细胞瘤
项目优势:小分子天然药物

【临沧】脑瘤无靶点要求细胞治疗免费试验
概述
脑瘤是一种严重的神经系统疾病,治疗难度大,对患者的生活质量影响深远。长期以来,传统治疗手段如手术、放疗和化疗在治疗脑瘤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如今,一种名为“脑瘤无靶点要求细胞治疗试验”的新型治疗方式正在为脑瘤患者带来新的希望。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这一试验,帮助您了解这一前沿疗法。
一、什么是脑瘤无靶点要求细胞治疗试验?
脑瘤无靶点要求细胞治疗试验,是一种针对无明确基因突变靶点的脑瘤患者的新型细胞治疗方法。该疗法通过采集患者自身免疫细胞,经过基因改造和扩增,再回输到患者体内,以增强患者免疫系统的抗癌能力。这种疗法在理论上具有较好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无靶点脑瘤患者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治疗选择。
二、脑瘤无靶点要求细胞治疗试验的优势
1. 安全性高细胞治疗试验采用的是患者自身的免疫细胞,避免了传统治疗手段可能带来的副作用,如免疫排斥、感染等。
2. 针对性强细胞治疗试验针对无靶点脑瘤患者,为这部分患者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治疗手段,提高了治疗效果。
3. 个体化治疗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细胞治疗方案,使治疗更加精准。
三、脑瘤无靶点要求细胞治疗试验的招募条件
1. 确诊为脑瘤患者,无明确基因突变靶点;
2. 年龄在18-70岁之间;
3. Eastern Cooperative Oncology Group(ECOG)评分≤2;
4. 预计生存期≥3个月;
5. 愿意参与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四、如何参与脑瘤无靶点要求细胞治疗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符合以上招募条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参与试验:
1. 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试验详细信息;
2. 向工作人员提供患者相关信息,进行初步筛选;
3. 筛选合格后,前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详细检查和评估;
4. 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细胞治疗试验。
五、温馨提示
脑瘤无靶点要求细胞治疗试验为无靶点脑瘤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通过参与这一试验,患者有机会获得一种安全、有效的治疗方法,提高生活质量。全球好药网作为专业的抗癌新药信息交流平台,将继续关注这一试验的进展,为患者提供更多抗癌新药信息。如果您或您的家人符合招募条件,欢迎拨打400-119-1082咨询,让我们一起为战胜脑瘤而努力。

入选标准
1 年龄≥ 18 周岁,性别不限
2 经组织学证实为 GBM;通过手术、放疗及替莫唑胺标准治疗无效的,且本次确诊的复发 IV 级 GBM 患者
3 2 周内头颅增强核磁和波谱核磁,研究者可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增加磁共振灌注成像证实肿瘤复发,且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者(根据 RANO 标准,定为 CT 或 MRI 上边界明确的增强病灶,能够在层厚为 5 mm 的≥ 2 张轴位片上显影,且相互垂直的长径均> 10 mm,且可被准确重复测量,如扫描层厚较大,最小可测量病灶应> 2 倍层厚)
4 KPS 评分≥ 60 分
5 预计生存期≥ 3 个月
6 女性受试者必须为非哺乳期,且首次给药前 7 天内行血妊娠检查且结果为阴性,或者已手术绝育,或者唯一的性伴侣已手术绝育,或者绝经后至少 2 年。此外,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必须承诺在整个研究期间以及最后一次接受研究治疗后 3 个月内使用一种可被接受的避孕措施(即使用宫内节育器、含杀精剂的屏障法、避孕套、任何形式激素避孕药或禁欲)
7 自愿参加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能理解并遵守研究各项要求
排除标准
1 应用降压药物治疗后收缩压> 150 mmHg 和/或舒张压> 100 mmHg
2 入组前 6 个月内出现过 III 和Ⅳ级的心力衰竭(NYHA 分级)、不稳定性心绞痛、急性心肌梗死、持续性且有临床意义的心律失常
3 入组前 4 周内出现严重外伤或感染病
4 入组前 6 个月内出现脑卒中史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5 入组前 4 周内进行过重大手术(脑胶质瘤手术除外)
6 入组前 7 天内进行过髓芯活检、开放性活检、颅内活检者
7 入组前 7 天,符合下列实验室检查结果中的任意一条:血常规:中性粒细胞绝对数 < 1.5 × 109/L,血小板 < 80×109/L,血红蛋白 < 90 g/L; 肝功能:总胆红素 > 1.5 × ULN(肝转移或Gilbert’s综合征时总胆红素> 3 × ULN),ALT > 2.5 × ULN,AST > 2.5 × ULN (肝转移时ALT或/和AST > 5 × ULN); 肾功能:血肌酐 > 1.5 × ULN且肌酐清除率 < 50 mL/min,仅在血肌酐 > 1.5 × ULN时计算肌酐清除率(采用Cockcroft Gault公式计算肌酐清除率);
8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疾病或精神病史、中度及以上癫痫(不包括Ⅳ级胶质母细胞瘤继发轻度癫痫)、中度及以上失语或痴呆
9 受试者有精神类药物滥用或吸毒史
10 在入组前 1 个月内参加其他药物临床试验者
11 活动性乙型肝炎、丙型肝炎、HIV(+)和确诊的梅毒受试者
12 怀孕或哺乳期女性
13 研究者判定不适合参加此项研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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