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12-11 22:50:07,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概述了前列腺癌BRCA1/2靶点靶向药试验的重要性,探讨了BRCA1/2基因与前列腺癌的关系,并介绍了试验的进展和意义。研究显示,BRCA1/2基因突变与前列腺癌密切相关,靶向药物试验已取得显著成果,能提高治疗效果、减轻副作用,并为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全球好药网联合医疗机构开展患者招募活动,为前列腺癌患者带来新的治疗希望。
【临沧】前列腺癌BRCA1/2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HWH340 片治疗胚系或体细胞 BRCA1/2 突变的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患 者的单臂、开放、多中心 IIa 期临床试验
药品名称:HWH340片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BRCA1/2
临床期数:Ⅱ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BRCA1/2突变的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mCRPC)
项目优势:HWH340片为PARP抑制剂。PARP(聚腺苷酸二磷酸核糖基聚合酶)是一种DNA修复酶,在DNA修复通路中起关键作用。而PARP抑制剂就是阻止DNA修复工作,使得DNA存在损伤的癌细胞无法进行复制,诱导凋亡。

【临沧】前列腺癌BRCA1/2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前列腺癌BRCA1/2靶点靶向药试验概述
前列腺癌是全球男性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和生存期。近年来,随着分子生物学研究的不断深入,前列腺癌的精准治疗逐渐成为研究热点。BRCA1/2基因突变在前列腺癌的发生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针对这一靶点的靶向药物试验,为前列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
二、BRCA1/2基因与前列腺癌的关系
BRCA1/2基因是人体内的一种肿瘤抑制基因,其突变会导致DNA损伤修复功能缺陷,从而增加肿瘤发生的风险。研究发现,BRCA1/2基因突变与前列腺癌的发生密切相关,约10%的前列腺癌患者存在BRCA1/2基因突变。
三、前列腺癌BRCA1/2靶点靶向药试验进展
针对BRCA1/2基因突变的前列腺癌靶向药物试验,已经取得了一系列令人瞩目的成果。目前,全球范围内已有多种BRCA1/2靶点靶向药物进入临床试验阶段,部分药物已在我国开展临床试验。
四、前列腺癌BRCA1/2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意义
1. 提高治疗效果:与传统化疗药物相比,BRCA1/2靶点靶向药物具有更高的治疗针对性,能够显著提高治疗效果,降低肿瘤复发风险。
2. 减轻副作用:靶向药物作用于肿瘤细胞,对正常细胞的影响较小,因此副作用相对较轻,患者的生活质量得到提高。
3. 拓展治疗选择:针对BRCA1/2基因突变的前列腺癌患者,靶向药物试验为这部分患者提供了新的治疗选择,有望改变其治疗现状。
五、前列腺癌BRCA1/2靶点靶向药试验招募信息
为了让更多前列腺癌患者受益于靶向药物治疗,全球好药网联合多家医疗机构,开展前列腺癌BRCA1/2靶点靶向药试验患者招募活动。以下是招募信息:
招募对象:前列腺癌患者,经基因检测确认为BRCA1/2基因突变者。
试验药物:全球最新BRCA1/2靶点靶向药物。
试验机构:国内知名医疗机构。
报名方式: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或登录全球好药网进行在线报名。
六、温馨提示
前列腺癌BRCA1/2靶点靶向药试验为前列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有望改变其治疗现状。全球好药网将继续关注这一领域的研究进展,为患者提供更多精准治疗信息。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招募条件,欢迎报名参加试验,共同为前列腺癌的精准治疗贡献力量。

入选标准
中文通用名:HWH340片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剂型:片剂 规格:100mg 用法用量:门服,200mg,BID;
用药时程:4周为一个给药周期,直至疾病进展、死亡、毒性不可耐受或符合方案规定的其他终止研究治疗的标准
试验药
剂型:片剂 规格:20mg 用法用量:口服,按方案要求调整剂量;
用药时程:4周为一个给药周期,直至疾病进展、死亡、毒性不可耐受或符合方案规定的其他终止研究治疗的标准
入选标准
1 年龄≥18周岁,男性;
2 经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为前列腺癌,合并纯小细胞或神经内分泌癌除外;
3 经CSCO前列腺癌诊疗指南2022年版诊断为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即血清睾酮达到去势水平(<50ng/dL或1.7nmol/L)后,出现下面情况的一种:①血清PSA进展: PSA>1ng/mL且PSA相隔1周连续3次上升,2次大于最低值50%;
4 既往接受至少一种新型激素治疗(醋酸阿比特龙、恩杂鲁胺等)失败(治疗过程中发生疾病进展)或无法耐受;
5 既往接受至少一种针对CRPC的紫杉烷类(如多西他赛、卡巴他塞)化疗失败(治疗过程中或治疗后6个月内发生疾病进展),或临床评估无法耐受,或患者拒绝接受化疗,不包括用于治疗激素敏感型前列腺癌(HSPC)的紫杉烷类化疗;
6 经血液、肿瘤组织或ctDNA检测发现存在胚系或体细胞BRCA1/2突变;
7 入组前7天内,器官功能满足以下实验室检查标准:骨髓功能:ANC≥1.5×109/L,PLT≥90×109/L,Hb≥90g/L;肝功能:AST/ALT≤2.5×ULN(存在肿瘤肝转移者为≤5×ULN),TBIL≤1.5×ULN;肾功能:Scr<1.5×ULN,eGFR≥45mL/min/1.73m2;
8 ECOG评分≤2分;
9 预计生存时间≥12周;
10 有生育能力的受试者同意在研究期间及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采取医学认可的有效避孕措施;
11 同意参加本试验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 已知对试验药物或同类药物过敏;
2 既往接受过任何PARP抑制剂治疗;
3 既往接受过任何DNA损伤类细胞毒性化疗(如米托蒽醌、环磷酰胺、铂类等),非前列腺癌且最后一次细胞毒性化疗距离入组前超过5年的除外;
4 筛选前3年内患有其它恶性肿瘤(包括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和单克隆丙球蛋白血症),已经治愈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原位或浅表性膀胱癌除外;
5 伴有严重心脑血管疾病,如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为III-IV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未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60mmHg或舒张压≥100mmHg)、筛选前3个月内发生心肌梗死、急性脑卒中、控制不良的心律失常或不稳定性心绞痛;
6 入组前4周(或对应药物5个半衰期,以较短者为准)内进行过系统化疗、新型激素治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抗肿瘤中草药或其它抗肿瘤治疗(包括5-α还原酶抑制剂、雌激素和甲地孕酮等),维持去势治疗(LHRH激动剂或拮抗剂)或骨转移治疗(如地诺单抗、唑来膦酸)除外;
7 入组前4周内进行过大型手术、全身放疗或生物治疗,或入组前1周内进行过小型手术或局部放化疗;
8 入组前2周内使用过CYP3A4或CYP2D6抑制剂;
9 存在既往抗肿瘤治疗导致的>2级毒性(CTCAE5.0标准),脱发、研究者认为无安全性风险的实验室检查异常或LHRH激动剂或拮抗剂相关的毒性除外;
10 存在有症状(如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的脑转移或脊髓压迫;
11 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研究药物给药或方案依从性的基础医学疾病(如酒精或药物滥用、精神疾病等);
12 无法吞咽口服药物或可能干扰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者;
13 伴有急性炎症或有临床意义的活动性感染者;
14 血清HCV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或HIV抗体检测阳性,或HBsAg阳性合并HBV-DNA>1000IU/mL者;
15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者;
16 研究者认为的任何其它情况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者。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