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12-11 16:00:05,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介绍了非小细胞肺癌(NSCLC)及其常见的基因突变类型EGFR,并阐述了EGFR靶点靶向药物治疗的重要性。文章重点介绍了正在进行的非小细胞肺癌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旨在评估新型靶向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招募对象为18-75岁、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NSCLC且伴有EGFR基因突变的患者。参与临床试验的患者可提前使用新型药物,享受专业团队跟踪治疗,并获得免费检查和治疗。文章最后提供了参与临床试验的途径和温馨提示。
【万宁】非小细胞肺癌EGFR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非小细胞肺癌】一项评估SKB264单药对比培美曲塞联合铂类治疗EGFR-TKI治疗失败的EGFR 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的III期研究
药品名称:SKB264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EGFR
临床期数:Ⅲ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经EGFR-TKI治疗失败的EGFR突变的非鳞NSCLC(二线及以上)
项目优势:注射用SKB264是靶向人滋养层细胞表面抗原2(TROP-2,在多种上皮来源肿瘤中高表达)的抗体偶联药物(ADC)药物,其偶联方式和毒素小分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拟用于恶性实体瘤的治疗。

【万宁】非小细胞肺癌EGFR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了解非小细胞肺癌与EGFR靶点
非小细胞肺癌(Non-Small Cell Lung Cancer,简称NSCLC)是肺癌中最常见的类型,约占所有肺癌的85%。其中,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pidermal Growth Factor Receptor,简称EGFR)基因突变是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常见的基因突变类型之一。EGFR基因突变会导致肿瘤细胞异常增殖,从而加速肿瘤的生长。
二、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意义
EGFR靶点靶向药是一类针对EGFR基因突变设计的药物,通过抑制EGFR基因的活性,从而达到抑制肿瘤细胞生长的目的。近年来,EGFR靶点靶向药在非小细胞肺癌的治疗中取得了显著的疗效,为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
本次非小细胞肺癌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旨在评估新型靶向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患者提供更多治疗选择。通过参与临床试验,患者有机会获得最新的药物治疗,同时为全球肺癌患者的研究和治疗做出贡献。
三、临床试验招募信息
本次非小细胞肺癌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面向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患者进行招募。以下是临床试验的主要招募信息:
招募对象: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且伴有EGFR基因突变。
年龄:18-75岁。
健康状况:能够承受药物治疗,无严重并发症。
临床试验地点:全国多家三甲医院。
四、参与临床试验的优势
1. 提前使用新型药物:参与临床试验的患者将有机会提前使用尚未上市的最新靶向药物,有望获得更好的治疗效果。
2. 专业团队跟踪治疗:临床试验期间,患者将得到专业医疗团队的密切关注和治疗,确保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 免费检查和治疗:参与临床试验的患者将免费获得相关的检查和治疗,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4. 为肺癌研究贡献力量:通过参与临床试验,患者将有助于推动肺癌研究的发展,为更多患者带来治疗希望。
五、如何参与临床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临床试验的招募条件,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的专业团队将为您提供详细的咨询服务,帮助您了解临床试验的相关信息,并协助您进行报名。
参与临床试验前,患者需签署知情同意书,确保了解并同意临床试验的相关规定。在临床试验过程中,患者应遵循医生的建议,按时服药、复查,并积极配合医疗团队的治疗。
六、温馨提示
非小细胞肺癌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为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加入临床试验,您将有机会获得最新的药物治疗,同时为全球肺癌研究贡献力量。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期待您的咨询,让我们一起共创抗癌新篇章!

入选标准
用药周期
注射用SKB264的规格:200mg/瓶;用法用量:受试者将进行SKB264单药输注;用药时程:静脉输注,每4周为1个周期,每周期D1和D15给药。
入选标准
1、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为≥18岁且≤75岁,性别不限。
2、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非鳞NSCLC,且不适合根治性手术和/或根治性同步/序贯放化疗的局部晚期(ⅢB/ⅢC期)或转移性(Ⅳ期)非鳞NSCLC。
3、存在EGFR敏感突变。
4、受试者既往接受过针对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疾病的EGFR-TKI治疗且治疗失败。
5、根据实体瘤的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1.1),由研究者评估至少具有一个可测量的靶病灶。
6、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或1分。
7、预期生存期≥12周。
8、具有充分的器官和骨髓功能。
9、对于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和伴侣具有生育潜力的男性受试者,自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采取有效的医学避孕措施者。
10、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并且能够遵守方案规定的访视及相关程序。
排除标准
1、肿瘤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合并小细胞肺癌、神经内分泌癌、癌肉瘤成分或鳞癌成分超过10%。
2、受试者既往接受过除EGFR-TKI以外的针对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NSCLC的全身性抗肿瘤治疗。
3、在首次给药前3年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
4、存在需要类固醇治疗的(非感染性)间质性肺病(ILD)或非感染性肺炎病史。
5、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尚未恢复至≤1级(基于NCI CTCAE 5.0版评估)或入排标准规定的水平。
6、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检查阳性或存在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艾滋病)病史;已知活动性梅毒感染。
7、已知对研究药物或其任何成分过敏。
8、既往曾接受过TROP2靶向治疗(戈沙妥珠单抗、Dato-DXd、SKB264等)。
9、既往接受过靶向拓扑异构酶Ⅰ的任何药物治疗,包括抗体偶联药物(ADC)治疗(DS-8201、ESG401等)。
10、首次给药前30天内接种了活疫苗,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种活疫苗。
11、妊娠期或者哺乳期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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