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5-05 21:30:05,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概述了肺癌作为全球常见恶性肿瘤的治疗进展,重点介绍了肺癌其他类试验,包括免疫疗法、靶向治疗和基因治疗等新型治疗方法。文章探讨了如何参与临床试验,寻找治疗新机会,并强调了全球好药网在提供相关信息和支持方面的作用。通过拨打400-119-1082咨询热线,患者可获得更多帮助。摘要如下:肺癌治疗新进展:本文围绕肺癌其他类试验,介绍了免疫疗法、靶向治疗和基因治疗等新型治疗方法,旨在提高患者生存率和生活质量。同时,指导患者如何参与临床试验,并强调全球好药网在信息支持方面的作用。有疑问请拨打400-119-1082咨询。
【湖州】肺癌其他类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一项在既往经治 CEACAM 5 阳性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 患者中进行的比较 SAR408701 与多西他赛的随机、开放标签 3 期研究
药品名称:SAR408701 注射液
基因分型:其他类
突变基因:
临床期数:Ⅲ期
治疗线数:一线失败
适应症状: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
项目优势:赛诺菲(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湖州】肺癌其他类免费试验
概述
肺癌是全球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其治疗一直是医学界关注的焦点。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新型抗癌药物和治疗方法不断涌现,为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本文将围绕“肺癌其他类试验”这一主题,为您介绍肺癌治疗的新进展,并探讨如何参与临床试验,寻找治疗的新机会。同时,您有任何疑问,可随时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
一、肺癌其他类试验的定义与意义
肺癌其他类试验是指除了传统的手术、放疗、化疗等治疗方法之外,针对肺癌患者进行的各种新型治疗方法的临床试验。这些试验包括免疫疗法、靶向治疗、基因治疗等,旨在寻找更有效、更安全的治疗方案,提高肺癌患者的生存率和生活质量。
二、肺癌其他类试验的种类与特点
1. 免疫疗法
免疫疗法是通过激活或增强患者自身的免疫系统来攻击癌细胞的一种治疗方法。它包括免疫检查点抑制剂、CAR-T细胞疗法等。免疫疗法具有疗效持久、副作用相对较小等特点,为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选择。
2. 靶向治疗
靶向治疗是针对肺癌细胞的特定基因或蛋白进行干预的一种治疗方法。它包括EGFR抑制剂、ALK抑制剂等。靶向治疗具有针对性、疗效显著、副作用较小等特点,为肺癌患者提供了更多的治疗选择。
3. 基因治疗
基因治疗是通过对肺癌细胞的基因进行修复或替换,以达到治疗目的的一种方法。它包括RNA干扰、CRISPR基因编辑等。基因治疗具有高度个性化、疗效持久等特点,有望为肺癌患者带来全新的治疗手段。
三、如何参与肺癌其他类试验
1. 了解试验信息:患者可以通过全球好药网、医学期刊、临床试验注册平台等途径,了解正在进行的肺癌其他类试验的相关信息。
2. 咨询专业医生:在了解试验信息后,患者应咨询专业医生,了解试验的适应症、禁忌症、疗效和风险等,以便做出明智的决策。
3. 参加筛选:符合试验条件的患者可以参加筛选,包括病史、体检、实验室检查等。通过筛选的患者将有机会参与到临床试验中。
4. 遵循试验要求:参与试验的患者应遵循试验要求,包括定期复查、按时服药、记录病情等。同时,患者应保持与医生的沟通,及时了解试验进展。
四、全球好药网助力肺癌患者寻找治疗新希望
全球好药网是一个专业的抗癌新药、热门抗癌药信息交流平台,旨在为全球肿瘤患者提供一个抗癌经验交流,以及提供全球最新抗癌药物临床研究信息。我们关注肺癌其他类试验的进展,帮助患者了解新型治疗方法,为患者提供更多治疗选择。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共创生命奇迹。
温馨提示
肺癌其他类试验为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通过了解试验信息、咨询专业医生、参与筛选等途径,患者可以找到适合自己的治疗方法。全球好药网将一如既往地关注肺癌治疗新进展,为患者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助力患者战胜病魔。

入选标准
1.在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受试者必须≥18 岁(或者如果所在国家的法定年龄>18 岁,则为该法定年龄)。
2.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铂类化疗和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后转移性疾病进展的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NSCLC)。
3.由中心实验室 ICH 检测前瞻性证明存档肿瘤样本(或如果不可用,则为新鲜活检样本)至少 50%肿瘤细胞群体中 CEACAM 5 表达≥2+的受试者。
4.根据 RECISTv1.1,至少一个可测量病灶,由当地研究中心研究者/放射学评估确定。
5.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 0-1。
6.女性受试者同意在治疗期间和末次研究干预后至少 7 个月里实施高效的避孕措施。
7.男性受试者同意在治疗期间和末次研究干预后至少 6 个月里实施高效的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1.未经治疗的脑转移和脑膜病史。既往经治的脑转移患者,在首次研究干预前 4 周无记录表明脑部无进展。
2. 严重的伴随疾病,包括根据研究者或申办方的意见,会影响患者参与研究或解读结果的所有重度疾病。
3. 除本研究中治疗的这处肿瘤病变外在过去 3 年内有侵袭性恶性肿瘤病史,除了可切除/消融的皮肤基底或鳞状细胞癌或宫颈原位癌,或其他通过局部治疗可治愈的局灶性肿瘤之外。
4. 根据 NCI CTCAE v5.0,任何既往治疗相关的<2 级的、未恢复的毒性,除了脱发、白癜风和使用激素替代疗法可控制的活动性甲状腺炎以外。
5. 已知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AIDS)相关病史或需要抗逆转录病毒治疗的已知艾滋病病史,或活动性肝炎。
6. 未恢复的角膜疾病。不允许使用隐形眼镜。
7. 伴随任何其他抗癌治疗。
8. 既往接受多西他赛或美登素(DM1 或 DM4 抗体偶联化合物)或任何针对 CEACAM 5 的治疗。
9. 皮质类固醇治疗前用药的禁忌症。
10. 此前参加本研究,或者当前参与涉及研究治疗或任何其他类型医学研究的任何其他临床研究。
11. 骨髓,肝脏或肾脏功能不良。
12. 对任何研究干预或其成分(EDTA)或药物(紫杉醇,聚山梨酸酯80)敏感,或研究者认为禁忌参与研究的其他过敏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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