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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述了淋巴瘤作为一种常见的恶性肿瘤对人类健康的威胁,并介绍了新兴的个性化治疗方法——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该方法通过提取和改造患者自身CD7阳性T细胞,实现对淋巴瘤细胞的精准杀伤。CD7细胞治疗试验具有靶向性强、安全性好、疗效显著的优势,面向特定条件的患者群体招募。参与试验流程包括电话咨询、预约评估、签署同意书、细胞采集与制备、回输治疗及随访观察。本文旨在为淋巴瘤患者带来新的治疗希望。
【青岛】淋巴瘤CD7细胞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血液系统肿瘤】PA3-17复发/难治性CD7阳性血液瘤
药品名称:PA3-17注射液
基因分型:细胞治疗
突变基因:CD7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经标准治疗失败或缺乏有效治疗手段的复发/难治性急性T淋巴母细胞白血病/淋巴瘤
项目优势:靶向CD7自体嵌合抗原受体T细胞

【青岛】淋巴瘤CD7细胞治疗免费试验
概述
在全球范围内,淋巴瘤是一种常见的恶性肿瘤,严重威胁着患者的生命健康。传统的化疗和放疗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控制病情,但副作用较大,疗效有限。近年来,细胞治疗作为一种新兴的个性化治疗手段,在淋巴瘤治疗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果。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为淋巴瘤患者带来新的希望。
什么是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
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是一种针对淋巴瘤患者的个性化细胞治疗方法。该方法通过提取患者体内的CD7阳性T细胞,经过基因改造和扩增,使其具备更强的杀伤肿瘤细胞的能力,然后再回输到患者体内,从而达到治疗淋巴瘤的目的。
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的优势
1. 靶向性强:CD7在淋巴瘤细胞中高度表达,而正常细胞CD7表达较低,因此CD7细胞治疗具有高度的靶向性,能够精准识别和杀伤淋巴瘤细胞,减少对正常细胞的影响。
2. 安全性好:CD7细胞治疗采用自体细胞,避免了免疫排斥反应,同时经过严格的筛选和制备,确保了细胞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 疗效显著:多项临床研究显示,CD7细胞治疗在淋巴瘤患者中取得了显著的疗效,部分患者甚至实现了完全缓解。
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的招募对象
【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面向以下患者群体进行招募:
经病理学确诊为淋巴瘤的患者;
年龄在18-70岁之间;
预计生存期超过3个月;
对传统治疗无效或病情进展的患者。
参与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的流程
参与【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患者需遵循以下流程:
电话咨询: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试验详情;
预约评估:根据电话咨询结果,预约专业医生进行评估;
签署知情同意书:了解试验风险和权益,签署知情同意书;
采集细胞:在医生指导下,进行细胞采集;
细胞制备:实验室对采集的细胞进行基因改造和扩增;
回输治疗:将制备好的CD7细胞回输到患者体内;
随访观察:定期随访,观察疗效和不良反应。
温馨提示
【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为淋巴瘤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选择,让我们看到了个性化治疗的新希望。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朋友符合招募条件,欢迎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更多信息。让我们携手共进,为生命加油!

入选标准
(1)年龄18~70岁(包括界值),性别不限;
(2)预期生存时间≥3个月;
(3)ECOG评分0-1分;
(4)根据WHO2016标准确诊的恶性淋巴瘤:优先入组急性T淋巴母细胞白血病/淋巴瘤(包括早期前T淋巴母细胞白血病);
(5)经标准治疗失败或缺乏有效治疗手段的复发/难治性急性T淋巴母细胞白血病/淋巴瘤(包括早期前T淋巴母细胞白血病)受试者,符合以下任一标准:
① 经至少两个疗程的规范诱导化疗后未获缓解者;
② 完全缓解后早期(﹤12个月)复发者;或完全缓解后晚期(≥12个月)复发且经一个疗程的规范诱导化疗后未获缓解者;
③ 经两线及以上化疗方案治疗后未获缓解者;
④ 经造血干细胞移植后复发者。
(6)筛选时骨髓检查应用流式明确诊断为CD7阳性和/或肿物病理免疫组化明确诊断为CD7阳性,且肿物阳性率≥30%的血液淋巴系统恶性肿瘤;
(7)对于累及骨髓和/或外周血的CD7阳性血液淋巴系统恶性肿瘤,应用流式检测方法明确肿瘤细胞表面免疫表型为CD4和CD8双阴性的患者;
(8)肝肾功能、心肺功能满足以下要求:
a)肌酐≤1.5 ULN;
b)左室射血分数≥45%;
c)血氧饱和度>91%;
d)总胆红素≤2×ULN;ALT和AST≤2.5×ULN;研究者判断由于疾病导致的(例如肝浸润或胆管阻塞)引起的ALT和AST异常,其指标可放宽至≤5×ULN;
(9)能理解本试验并已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需要使用免疫抑制剂者;
(2)在筛选前5年内患有T细胞血液系统恶性肿瘤以外的恶性肿瘤,除了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基底细胞或鳞状上皮细胞皮肤癌、根治术后的局部前列腺癌、根治术后的乳腺导管原位癌;
(3)乙肝表面抗原(HBsAg)或乙肝核心抗体(HBcAb)阳性且外周血乙型肝炎病毒(HBV)DNA滴度检测不在正常参考值范围内;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且外周血丙型肝炎病毒(HCV)RNA阳性者;人体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者;巨细胞病毒(CMV)DNA检测阳性者;梅毒检测阳性者;
(4)严重心脏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不稳定型心绞痛、心肌梗死(筛选前6个月内)、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类≥III级)、严重心律失常;
(5)经研究者判断不稳定的系统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需要药物治疗的严重肝脏、肾脏或代谢性疾病;
(6)在筛选前7天内,存在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感染或不可控感染(轻度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和上呼吸道感染除外);
(7)已怀孕或哺乳期妇女,及在细胞回输后2年内计划妊娠的女性受试者或伴侣在其细胞回输后2年内计划妊娠的男性受试者;
(8)筛选前接受过CAR-T治疗或其他基因修饰细胞治疗者;
(9)筛选前7天内正在接受系统性类固醇治疗或经研究者判定治疗期间需要长期使用系统性类固醇治疗的受试者(吸入性或局部使用除外);
(10)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研究;
(11)受试者筛选时有证据显示中枢神经系统受侵;
(12)经研究者判断,不符合细胞制备的情形;
(13)其他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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