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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一种为淋巴瘤患者带来新希望的治疗方法。CD7细胞治疗利用患者自身免疫细胞,通过基因工程改造,具有高度靶向性和较低副作用。试验优势包括个性化治疗、安全性高、副作用小和持续性强。招募对象为确诊淋巴瘤且无严重器官功能损害的患者。参与方式包括拨打咨询热线、官网报名和专业医生评估。全球好药网提供最新抗癌药物信息和临床试验机会,助力患者生命续航。
【咸宁】淋巴瘤CD7细胞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血液系统肿瘤】PA3-17复发/难治性CD7阳性血液瘤
药品名称:PA3-17注射液
基因分型:细胞治疗
突变基因:CD7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经标准治疗失败或缺乏有效治疗手段的复发/难治性急性T淋巴母细胞白血病/淋巴瘤
项目优势:靶向CD7自体嵌合抗原受体T细胞

【咸宁】淋巴瘤CD7细胞治疗免费试验
一、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为生命续航
淋巴瘤是一种起源于淋巴系统的恶性肿瘤,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和生存期。近年来,随着医疗科技的不断发展,一种名为“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的新药临床试验正在为淋巴瘤患者带来新的治疗希望。
二、什么是CD7细胞治疗?
CD7是一种在T细胞和B细胞表面表达的跨膜糖蛋白。CD7细胞治疗利用患者自身的免疫细胞,通过基因工程技术改造,使其具有特异性识别和杀死淋巴瘤细胞的能力。这种治疗方法具有高度靶向性,对正常细胞的影响较小,副作用相对较低。
三、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的优势
1. 高度个性化治疗:CD7细胞治疗根据患者自身的免疫状况和病情特点进行个性化定制,提高治疗效果。
2. 安全性高:利用患者自身的免疫细胞进行改造,降低免疫排斥风险。
3. 副作用小:与传统的化疗、放疗相比,CD7细胞治疗对正常细胞的影响较小,副作用相对较低。
4. 持续性强:CD7细胞治疗可在患者体内持续发挥作用,提高长期生存率。
四、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招募对象
本次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主要面向以下患者:
1. 确诊为淋巴瘤的患者;
2. 经过一线或二线治疗后效果不佳的患者;
3. 无严重器官功能损害的患者。
五、如何参与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符合招募条件,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
1. 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更多试验信息;
2. 前往全球好药网官方网站,填写在线报名表;
3. 由专业医生评估是否符合试验条件,符合条件者将进入临床试验。
六、温馨提示
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为淋巴瘤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通过参与试验,患者有机会获得个性化的治疗方案,提高生活质量。全球好药网携手专业团队,致力于为患者提供最新的抗癌药物信息和临床试验机会。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正面临淋巴瘤的困扰,请勇敢地迈出这一步,让我们共同为生命续航!

入选标准
(1)年龄18~70岁(包括界值),性别不限;
(2)预期生存时间≥3个月;
(3)ECOG评分0-1分;
(4)根据WHO2016标准确诊的恶性淋巴瘤:优先入组急性T淋巴母细胞白血病/淋巴瘤(包括早期前T淋巴母细胞白血病);
(5)经标准治疗失败或缺乏有效治疗手段的复发/难治性急性T淋巴母细胞白血病/淋巴瘤(包括早期前T淋巴母细胞白血病)受试者,符合以下任一标准:
① 经至少两个疗程的规范诱导化疗后未获缓解者;
② 完全缓解后早期(﹤12个月)复发者;或完全缓解后晚期(≥12个月)复发且经一个疗程的规范诱导化疗后未获缓解者;
③ 经两线及以上化疗方案治疗后未获缓解者;
④ 经造血干细胞移植后复发者。
(6)筛选时骨髓检查应用流式明确诊断为CD7阳性和/或肿物病理免疫组化明确诊断为CD7阳性,且肿物阳性率≥30%的血液淋巴系统恶性肿瘤;
(7)对于累及骨髓和/或外周血的CD7阳性血液淋巴系统恶性肿瘤,应用流式检测方法明确肿瘤细胞表面免疫表型为CD4和CD8双阴性的患者;
(8)肝肾功能、心肺功能满足以下要求:
a)肌酐≤1.5 ULN;
b)左室射血分数≥45%;
c)血氧饱和度>91%;
d)总胆红素≤2×ULN;ALT和AST≤2.5×ULN;研究者判断由于疾病导致的(例如肝浸润或胆管阻塞)引起的ALT和AST异常,其指标可放宽至≤5×ULN;
(9)能理解本试验并已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需要使用免疫抑制剂者;
(2)在筛选前5年内患有T细胞血液系统恶性肿瘤以外的恶性肿瘤,除了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基底细胞或鳞状上皮细胞皮肤癌、根治术后的局部前列腺癌、根治术后的乳腺导管原位癌;
(3)乙肝表面抗原(HBsAg)或乙肝核心抗体(HBcAb)阳性且外周血乙型肝炎病毒(HBV)DNA滴度检测不在正常参考值范围内;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且外周血丙型肝炎病毒(HCV)RNA阳性者;人体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者;巨细胞病毒(CMV)DNA检测阳性者;梅毒检测阳性者;
(4)严重心脏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不稳定型心绞痛、心肌梗死(筛选前6个月内)、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类≥III级)、严重心律失常;
(5)经研究者判断不稳定的系统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需要药物治疗的严重肝脏、肾脏或代谢性疾病;
(6)在筛选前7天内,存在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感染或不可控感染(轻度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和上呼吸道感染除外);
(7)已怀孕或哺乳期妇女,及在细胞回输后2年内计划妊娠的女性受试者或伴侣在其细胞回输后2年内计划妊娠的男性受试者;
(8)筛选前接受过CAR-T治疗或其他基因修饰细胞治疗者;
(9)筛选前7天内正在接受系统性类固醇治疗或经研究者判定治疗期间需要长期使用系统性类固醇治疗的受试者(吸入性或局部使用除外);
(10)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研究;
(11)受试者筛选时有证据显示中枢神经系统受侵;
(12)经研究者判断,不符合细胞制备的情形;
(13)其他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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