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4-09-13 16:38:15,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介绍了“肝癌不限靶点靶向药试验”,旨在为更多肝癌患者带来治疗新希望。试验不限靶点,实现个体化治疗,采用先进技术,并由专业团队合作。患者可通过全球好药网咨询和报名参与。该试验为肝癌患者提供了更多治疗选择,有望提高生存质量和生存期,同时推动我国肝癌治疗技术的发展。
【邯郸】肝癌不限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实体瘤】评估注射用全反式维甲酸脂质体(HF1K16)作为单药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的耐受性,剂量限制性毒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和初步有效性的开放、多剂量、剂量递增Ⅰ期研究
药品名称:HF1K16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不限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
项目优势:国内外首个采用主动载药技术开发的全反式维甲酸脂质体制剂,通过提高难溶性化合物的表观溶解度,改善系统暴露和药代动力学特征,促使肿瘤病人体内的髓系抑制细胞(MDSC)的成熟和分化,为肿瘤细胞的免疫清除提供动力。

【邯郸】肝癌不限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肝癌不限靶点靶向药试验——让更多患者看到希望
肝癌作为一种常见的恶性肿瘤,严重威胁着全球肿瘤患者的生命健康。近年来,靶向治疗在肝癌治疗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果,然而,并非所有患者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病情的靶点。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全球好药网携手国内外知名医疗机构,启动了“肝癌不限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更多肝癌患者带来治疗新希望。
二、什么是肝癌不限靶点靶向药试验?
肝癌不限靶点靶向药试验,即针对肝癌患者开展的一项临床试验,旨在评估不限靶点的靶向药物在治疗肝癌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该试验将筛选适合的患者,为其提供靶向药物治疗,并通过临床观察和数据分析,为后续肝癌治疗提供有力支持。
三、肝癌不限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优势
1. 不限靶点:该试验突破了传统靶向治疗的限制,不再局限于特定靶点,而是针对所有可能对肝癌有效的靶向药物进行筛选,提高了治疗成功率。
2. 个体化治疗:根据患者的病情、基因检测结果等,为患者量身定制治疗方案,实现精准治疗。
3. 先进技术:试验采用全球最新的靶向药物和生物技术,为患者提供更高水平的治疗。
4. 专业团队:全球好药网与国内外知名医疗机构、专家团队合作,为患者提供专业、权威的治疗服务。
四、如何参与肝癌不限靶点靶向药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患有肝癌,希望参与不限靶点靶向药试验,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和报名:
1. 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更多试验信息。
2. 登录全球好药网官方网站,在线填写报名表格。
3. 关注全球好药网官方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平台,留言咨询。
五、肝癌不限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意义
肝癌不限靶点靶向药试验的开展,对于肝癌患者来说,意味着更多治疗选择和希望。通过该试验,患者有机会接受到全球最新的靶向药物治疗,提高生存质量和生存期。同时,该试验还将为我国肝癌治疗领域提供宝贵的临床数据,推动我国肝癌治疗技术的发展。
六、温馨提示
全球好药网始终秉承“为患者寻找治疗希望”的使命,携手国内外知名医疗机构,为肝癌患者提供更多治疗选择。肝癌不限靶点靶向药试验的开展,将为肝癌患者带来新的生机。如果您或您的亲友需要帮助,请拨打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为您提供专业、权威的服务。

入选标准
1.愿意并能够提供本试验的书面知情同意。
2.男性或女性,年龄≥18周岁且年龄≦75周岁。
3.受试者必须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为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无有效的标准治疗或患者对标准治疗不耐受。
4.根据RECIST 1.1的定义,受试者必须有至少一个可测量的病灶。
5.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为0或1分。
6.预期生存期≥12周。
7.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育龄期女性必须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直至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180天期间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育龄期女性包括绝经前女性和绝经后2年内的女性。
排除标准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化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介入治疗或其他系统性抗肿瘤治疗(注意: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6周内,口服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者为准),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
既往治疗所致不良反应尚未恢复(例如恢复至基线或0~1级)。注意: 本条标准不包括≤2级脱发或周围神经病(根据NCI-CTCAE 5.0评估),此类受试者仍可参与研究。
注意: 如果受试者接受过较大手术治疗,在开始本研究治疗前,必须已经从手术不良事件和(或)并发症中充分恢复。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28天内使用过任何试验性抗肿瘤药治疗。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7天内使用过维生素A或任何维生素A衍生物。
既往深静脉血栓形成史或肺栓塞史。
有证据显示具有控制不良的甲状腺疾病或视网膜疾病。
已知存在有症状的或未控制的脑转移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通过完全切除和(或)放疗治疗后保持稳定或出现改善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无需排除,但要求筛选期之前至少4周的影像学检查显示转移灶保持稳定,且无脑水肿表现,无需使用糖皮质激素。
证据显示严重或未控制的系统性疾病(例如:不稳定性或失代偿性呼吸系统疾病、肝病或肾病)。
严重肝、肾功能受损;
患有具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疾病,包括:
基线经超声心动图(ECHO)显示的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分级为II级及以上。
控制不良的高血压(尽管使用了药物治疗,但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95 mmHg)。
既往或当前患有心肌病。
心室率>100 bpm的房颤或其他心律失常。
不稳定性缺血性心脏病(开始研究治疗前6个月内发生过心肌梗死(MI),或每周需要使用1次以上硝酸酯类药物的心绞痛)。
男性QTc间期≥450ms,女性QTc间期≥470ms(Fridericia公式:QTcF=QT msec/(RR sec)33)。
患有已知的免疫抑制性疾病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严重骨质疏松症或发生骨转移的患者,血清25-羟维生素D检测值小于50nmol/L。
筛选时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乙型肝炎核心抗体(HBcAb)阳性、乙型肝炎e抗体(HBeAb)阳性,或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的患者;HBV DNA≥500cps/mL或200 IU/mL或HCV—RNA阳性。
已知对于研究药物或辅料成份有速发型或迟发型超敏反应,或过敏体质,或对任何研究药物或辅料成份过敏。
妊娠试验阳性(血β-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 [β-hCG]测试阳性)或哺乳期妇女。
研究者认为患者合并的疾病可能影响对方案的依从性。受试者不愿意或不能遵循方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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