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5-09 04:40:01,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随着医疗科技的发展,靶向药物治疗已成为抗击癌症的关键手段。本文介绍了全球范围内正在开展的一种无靶点要求实体瘤靶向药试验,该试验打破了传统靶向药物治疗的局限,为更多实体瘤患者带来希望。试验旨在提高患者生存质量和延长生存期,全球好药网正推进患者招募工作。参与试验的患者将享有免费治疗、专业团队跟踪随访和数据保密等权益保障。本文还提供了招募信息和温馨提示。
【可克达拉】实体瘤(不限癌种)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淋巴瘤胰腺癌实体瘤】评价 LF0376 片单药治疗结直肠癌、胰腺癌、肝癌等晚期实体瘤和淋巴瘤患 者安全性、有效性及药代动力学特征的开放、多中心、Ia 期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LF0376 片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无靶点要求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实体瘤非霍奇金淋巴瘤、三阴性乳腺癌、消化道肿瘤
项目优势:LF0376片是一款新型化疗药物,目前用于治疗结直肠癌、胰腺癌、肝癌等晚期实体瘤和淋巴瘤患者。

【可克达拉】实体瘤(不限癌种)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背景介绍
癌症,这个曾经令人闻之色变的词汇,随着医疗科技的进步,正逐渐被人类攻破。在众多抗癌手段中,靶向药物治疗凭借其精准、高效的特点,成为抗击癌症的重要武器。然而,传统靶向药物往往有明确的靶点要求,这使得许多实体瘤患者无法受益。如今,一种全新的实体瘤(不限癌种)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正在全球范围内开展,为抗癌事业带来新的希望。
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意义
1. 打破治疗局限:传统靶向药物的治疗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患者是否存在特定的基因突变或靶点。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的开展,意味着更多实体瘤患者有望接受针对性治疗,不再受限于基因检测结果。
2. 提高生存质量:相较于传统化疗,靶向药物具有更强的针对性,能够精准打击癌细胞,减少对正常细胞的损害,从而提高患者的生存质量。
3. 延长生存期: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成功,有望为患者带来更长的生存期,甚至实现临床治愈。
三、临床试验招募信息
为了让更多实体瘤患者受益,全球好药网正全力推进实体瘤(不限癌种)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患者招募工作。以下是关于招募的相关信息:
招募对象:年龄在18-75岁之间,经病理诊断为实体瘤(不限癌种)的患者,且无特定靶点要求。
招募时间:即日起至招募满额为止。
报名方式: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招募详情并报名。
四、患者权益保障
参与实体瘤(不限癌种)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患者,将享有以下权益保障:
1. 免费治疗:患者在接受试验药物治疗期间,所产生的费用将由项目组承担。
2. 专业团队跟踪随访:患者将获得专业医疗团队的全过程跟踪服务,确保治疗安全有效。
3. 数据保密:患者的个人信息及病历资料将严格保密,仅用于本研究项目。
五、温馨提示
实体瘤(不限癌种)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无数抗癌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在全球好药网的助力下,我们相信这项试验将为实体瘤治疗领域带来革命性的突破。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朋友符合招募条件,请勇敢地迈出这一步,让我们一起见证抗癌新篇章的开启。
了解更多详情,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

入选标准
用药周期
LF0376片的规格为50mg/25片/瓶、100mg/25片/瓶;用法用量:一日一次;用药时程:持续给药直至受试者疾病进展、开始新的抗肿瘤治疗、撤销知情同意或死亡。
入排标准:
1) 受试者必须符合下列所有标准:自愿参加临床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 年龄 18 周岁以上(含),性别不限;
3) 经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局部晚期/转移性结直肠癌、胰腺癌、肝癌等实体瘤患者;或经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复发/难治性淋巴瘤(复发定义:肿瘤在最近一次治疗后发生进展;难治定义:肿瘤在最近一次治疗后仍然无法达到 CR 或 PR)患者;无标准治疗方案,或无法耐受标准治疗;
4) 患者至少有一个可评估病灶(实体瘤基于 RECIST 1.1 标准、淋巴瘤基于 2014 Lugano 标准);
5) ECOG 评分 0~2;
6) 预期生存时间≥3 个月
7) 主要器官功能基本正常,筛选期实验室检查值符合下列标准:
8) 筛选期育龄期女性受试者的血清妊娠试验检查结果呈阴性;
9) 受试者同意自签署知情同意书至最后末次给药后 30 天内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包括但不限于:禁欲、男性接受输精管切除术、女性绝育
手术、有效的宫内节育器等。注:非育龄期女性包括永久绝育(子宫切除术、双侧卵巢切除术或双侧输卵管切除术)和已绝经。对于≥50 岁女性,如果在计划随机入组
日期前 12 个月已停经且无其他医学病因,则认为该名女性已绝经。对于<50 岁的女性,如果停止外源性激素治疗后已停经 12 个月或以上、且促卵泡生成激素(FSH)水平在绝经后范围内,则认为该名女性已绝经。
排除标准
如果受试者满足以下任何标准,须将其排除出试验:1) 影像学(CT 或者 MRI)显示肿瘤侵犯大血管的患者;
2) 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患有具有临床意义的心脑血管疾病,经研究者判断可能会妨碍受试者全程参与研究的患者;
3) 静息状态下,筛选期 3 次 12 导联心电图检查得出的平均 QTcF>480ms;
4) 症状未控制的原发性中枢神经系统肿瘤、脑转移或脑膜转移患者;
5)已知的肺间质疾病、肺间质纤维化或既往有酪氨酸激酶抑制剂导致的肺炎病史,放疗所引起的肺炎除外;
6) 患有吞咽困难或者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比如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或短肠综合征)或其他吸收不良情况;
7) 首次给药前,尚未从任何既往治疗引起的不良事件和/或并发症中恢复至正常或≤1 级。脱发(任何级别)的患者可以入组;
8) a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系统性抗肿瘤治疗,包括化疗、大分子靶向、免疫治疗、内分泌治疗等;
b 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或药物的 5 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的为准)接受过小分子靶向药物治疗;
c 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接受过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草药;
d 首次给药前 4 周或已知的研究药物的 5 个半衰期(以时间长的为准)
内作为受试者参加其它临床试验(筛选失败除外);
e 既往接受过 CCR2 和(或)CCR5 靶点药物治疗;
9)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除诊断或活检外的其他治疗性手术(包括局部治疗如 TACE),或预期将在研究期间接受重大手术的患者;
10) 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接受过放疗的患者(姑息性放疗除外)。姑息性放疗(≤10 次分割放疗)需在首次给药前至少 48 小时完成;
11) 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或 5 个药物半衰期内(时间短者为准)使用过 CYP3A强抑制剂或强诱导剂(相关药物可参考附录 1,局部用药不受限制);
12) 首次给药前 2 周内存在活动性感染,且需要系统性抗感染治疗的患者;
13) 活动性乙型肝炎(HBsAg 阳性且 HBV-DNA>2000IU/ml)、丙型肝炎病毒感染(HCVAb 阳性且 HCV-RNA>1000IU/ml);HIV 抗体阳性;梅毒血清学试验阳性;
14) 既往有严重过敏史者,或对研究药物的任何活性或非活性成分过敏者;
15) 妊娠期或哺乳期患者;
16)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任何临床或实验室检查异常或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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