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11-01 14:40:01,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概述了乳腺癌HER2靶点的精准治疗及其靶向药物试验的重要性。HER2阳性乳腺癌患者可通过靶向药物抑制肿瘤生长,带来新的治疗希望。目前,多项HER2靶点靶向药试验正在进行,旨在评估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患者提供更多治疗选择。参与试验的患者将有机会接受新型治疗,并获得个性化治疗方案,同时为乳腺癌研究贡献力量。符合条件的患者可通过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参与试验。
【七台河】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乳腺癌】一项评估GDC-9545联合哌柏西利对比来曲唑联合哌柏西利对雌激素受体-阳性、HER2-阴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疗效和安全性的III期研究
药品名称:GDC-9545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HER2
临床期数:Ⅲ期
治疗线数:一线失败
适应症状:雌激素受体阳性、HER2阴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
项目优势:罗氏(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七台河】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乳腺癌HER2靶点:精准治疗的靶心
乳腺癌是一种复杂的疾病,其治疗方式也在不断进步。HER2(人类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作为乳腺癌治疗的一个重要靶点,近年来受到了广泛关注。HER2阳性乳腺癌患者,其肿瘤细胞表面的HER2蛋白含量较高,这使得肿瘤细胞生长速度加快。针对HER2的靶向药物,能够特异性地作用于HER2阳性乳腺癌细胞,抑制其生长,为患者带来新的治疗希望。
二、HER2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患者照亮前行之路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HER2靶点靶向药物的研究也在不断深入。目前,全球范围内已经有多项针对HER2靶点的靶向药试验正在进行。这些试验旨在评估新型靶向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HER2阳性乳腺癌患者提供更多的治疗选择。
三、试验招募:为患者带来新机遇
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招募工作正在进行中。符合条件的患者将有机会参与到试验中,接受新型靶向药物的治疗。以下是试验的一些基本信息:
试验药物:新型HER2靶点靶向药物
试验目的:评估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招募对象:HER2阳性乳腺癌患者
试验地点:全国多个临床试验中心
四、参与试验的意义与价值
参与HER2靶点靶向药试验,对于患者来说具有多重意义:
1. 治疗机会:试验药物可能为患者带来更好的治疗效果,提高生存率。
2. 个性化治疗:通过基因检测,精准定位HER2靶点,为患者提供个性化的治疗方案。
3. 科学贡献:参与试验的患者将为乳腺癌研究贡献宝贵的数据,推动医学进步。
4. 经济支持:部分试验药物免费提供,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五、如何参与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试验条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参与:
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试验详情。
前往临床试验中心,与医生详细沟通,确认是否符合试验条件。
在医生指导下,完成相关检查,签署知情同意书,正式加入试验。
六、温馨提示
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试验为HER2阳性乳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通过参与试验,患者不仅有机会获得更好的治疗效果,还能为医学研究贡献力量。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期待您的咨询,让我们共同探索未来治疗的无限可能。

入选标准
1. 对于女性:绝经后或绝经前期/围绝经期状态,定义如下: 绝经后,定义为至少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 没有其他医学原因闭经≥ 12个月,且在没有接受口服避孕药、激素替代疗法或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激动剂或拮抗剂的情况下,经本地实验室评估,促卵泡激素(FSH)和血浆雌二醇水平在绝经范围内。但在无12个月闭经情况下,仅凭单次FSH测量结果判断绝经状态是不够的(临床试验促进小组[CTFG]建议,2014)。 – CFTG建议可查看以下网站: https://www.hma.eu/fileadmin/dateien/Human_Medicines/01-About_HMA/Working_Groups/CTFG/2020_09_HMA_CTFG_Contraception_guidance_Version_1.1_updated.pdf – 双侧卵巢切除术记录(手术时间早于第1周期第1天首次治疗前≥ 14天,且手术后恢复至基线) 绝经前或围绝经期,定义为不符合绝经后标准,并愿意在研究治疗期间接受和维持经批准的LHRH激动剂治疗。
2. 对于LHRH激动剂治疗患者: – 为了将治疗周期结束时药物暴露降至亚治疗水平的可能性降至最低,首选每月一次注射LHRH激动剂,并与每28天一个周期的第1天同步。 – 可在第1周期第1天前28天开始LHRH激动剂治疗(或根据选定药物的临床实践)。 – 对于女性:绝经前或围绝经期(即未满足绝经后标准):在研究治疗期间使用经批准的LHRH激动剂治疗 – 对于男性:在研究治疗期间使用LHRH激动剂治疗(根据当地指南)
3. 不可治愈的局部晚期(复发或进展)或转移性乳腺腺癌
4. 明确记录的ER-阳性肿瘤,经当地评估的HER2-阴性肿瘤。患有ER-阳性和HER2-阴性双侧乳腺癌的患者可纳入研究,因为研究治疗可适用于转移灶。如果患者患有不同生物标志物状态的双侧肿瘤,则进入研究需要证明转移灶的ER和HER2状态。
5. 无局部晚期(复发或进展)或转移性疾病的全身抗肿瘤治疗史
6. 早期乳腺癌经标准辅助内分泌治疗后复发的疾病须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 作为其新辅助/辅助治疗的一部分,接受至少24个月的AI治疗(即阿那曲唑、来曲唑或依西美坦),在治疗期间无疾病进展且自AI治疗完成后无病间期必须超过12个月 – 作为新辅助/辅助治疗的一部分,接受至少24个月的他莫昔芬治疗,治疗期间无疾病进展且自完成他莫昔芬治疗后无病间期必须超过12个月 – 对于接受AI和他莫昔芬作为新辅助/辅助治疗一部分的患者,必须接受AI或他莫昔芬至少连续24个月,治疗期间无疾病进展且自末次治疗完成后无病间期必须超过12个月
7. 有RECIST v1.1定义的可测量病灶或只有骨病灶的患者必须至少有一个可随访的经CT或MRI证实的主要以溶解性为主的骨病灶。 既往经治疗部位仅在治疗结束后发生了疾病进展的明确记录时,才会认为既往接受过放疗或其他局部治疗的肿瘤病灶是可测量的。
排除标准
1. 使用任何CDK4/6抑制剂进行新辅助治疗或辅助治疗期间或结束治疗后12个月内疾病复发
2. SERD(例如氟维司群)的既往治疗
3. 研究治疗前28天内接受过任何研究性治疗
4. 在随机入组前14天内行大手术、化疗、放疗或其他抗癌治疗
5. 随机化之前14天内或5个药物消除半衰期内(取长者)接受过强CYP3A4抑制剂或诱导剂治疗
6. 晚期有症状的内脏扩散,在短期内有危及生命的并发症的危险(包括大量不控制的积液[胸膜、心包、腹膜]或肺淋巴管炎)
7. 已知活动性不受控制的或症状性CNS转移、癌性脑膜炎或软脑膜疾病
8. 活动性心脏病或心功能不全既往史
9. 有临床意义的Child-Pugh B类或C类肝病既往史,包括活动性病毒或其他肝炎病毒(如乙型肝炎病毒[HBV]或丙型肝炎病毒[HCV]),目前酗酒或肝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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