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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述了抗癌斗争中RET靶点靶向药试验的重要性和意义,详细介绍试验相关信息,包括RET靶点的定义、试验的意义、招募详情及参与优势。该试验面向所有类型的实体瘤患者,旨在评估新型RET靶点靶向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患者提供新的治疗机会。符合条件的患者可通过热线、在线咨询或医疗机构参与试验。
【赣州】实体瘤(不限癌种)RET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经治肺癌/甲状腺癌/实体瘤】HEC169096片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甲状腺髓样癌和其他实体瘤的I/II期临床试验
药品名称:HEC169096片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RET
临床期数:Ⅰ期,Ⅱ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携带RET融合,经治肺癌/甲状腺癌/实体瘤
项目优势:HEC169096片为一款高选择性RET抑制剂。RET突变是一种泛癌种的致病因素,可能导致多类癌症,其中包括比较重要的适应症非小细胞肺癌(检出率约1%~2%)以及甲状腺癌(检出率约20%)。

【赣州】实体瘤(不限癌种)RET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概述
在抗癌斗争的道路上,每一次科研的突破都为患者带来新的希望。如今,针对实体瘤(不限癌种)RET靶点的靶向药试验正在全球范围内招募患者,这无疑为众多肿瘤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可能。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一试验的相关信息,帮助患者了解更多,以便把握这一重要的治疗机会。
一、什么是RET靶点?
RET是一种位于细胞表面的受体酪氨酸激酶,其基因突变在多种癌症中均有发现,包括甲状腺癌、非小细胞肺癌、胰腺癌等。RET基因的突变会导致细胞异常增殖,从而形成肿瘤。因此,针对RET靶点的靶向药物可以特异性地抑制这些肿瘤细胞的生长。
二、RET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意义
精准治疗:RET靶点靶向药能够精确识别并作用于携带RET基因突变的肿瘤细胞,减少对正常细胞的影响,从而降低副作用。
广泛适用:该试验面向所有类型的实体瘤患者,无论癌种,只要存在RET基因突变,都有可能从中受益。
新药研发:通过临床试验,研究人员可以评估新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后续的药物研发和上市提供关键数据。
三、临床试验招募详情
本次临床试验正在全球范围内进行,主要针对携带RET基因突变的实体瘤患者。以下是招募的一些关键信息:
招募对象:所有类型的实体瘤患者,经检测确认存在RET基因突变。
试验药物:一种新型RET靶点靶向药,具有高度的特异性和有效性。
试验目的:评估该药物在实体瘤治疗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流程:包括筛查、治疗、随访等阶段,患者需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参与。
四、参与临床试验的优势
参与临床试验不仅能够为患者提供新的治疗机会,还有以下优势:
专业指导:试验期间,患者将得到专业医疗团队的全程指导和关注,确保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免费药物:试验药物免费提供,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先进技术:患者将有机会接触到最新的治疗技术和药物,为后续治疗提供更多选择。
五、如何参与临床试验
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符合临床试验的招募条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参与:
咨询热线:拨打400-119-1082,了解临床试验的详细信息。
在线咨询:登录全球好药网,在线咨询专业医生,获取个性化建议。
医疗机构:前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筛查和评估,确认是否符合参与条件。
温馨提示
【实体瘤(不限癌种)RET靶点靶向药试验】的开展为实体瘤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通过参与临床试验,患者不仅能够获得新的治疗机会,还能为后续的药物研发贡献力量。如果您符合招募条件,不妨勇敢地迈出这一步,开启您的抗癌新篇章。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期待您的咨询。

入选标准
1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周岁,性别不限
2 组织病理学或细胞病理学确认的晚期实体瘤受试者
3 ECOG评分:0~2分
4 预期生存时间 ≥ 12周
5 按照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V1.1,在I期试验,受试者至少存在一个可评估病灶;在II期试验,受试者至少存在一个可测量病灶。
6 必须有适当的器官功能
7 非哺乳期女性受试者;对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筛选期血妊娠检查必须为妊娠阴性,且同意签署知情同意书至接受最后一剂试验药物后6个月内采取高效避孕措施。 未绝育的男性受试者:同意签署知情同意书至接受最后一剂试验药物品后6个月内采取高效避孕措施
8 受试者同意提供适当的肿瘤组织切片(可用的存档样本或新鲜活检样本制作的切片)
9 受试者自愿参加本研究,并由本人或监护人签署了书面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 存在明确的除RET以外的已知主要驱动基因改变。
2 符合以下任一情况的既往治疗史: 1)首次用药前6周内,接受过蒽环类、亚硝脲类、丝裂霉素类化疗; 2)首次用药前4周或5个药物半衰期(以时间者短者为准)之内,接受过其它化疗、小分子靶向治疗、免疫抗肿瘤治疗(免疫检查点抑制剂、CAR-T等)、大手术(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治疗的受试者; 3)首次用药前2周内接受过姑息性放疗或者首次用药前4周内超过30%的骨髓放射或更广范围放疗者; 4)首次用药前1周内,接受过抗肿瘤中药(经NMPA批准有抗肿瘤适应症)治疗; 5)首次用药前4周内接种活疫苗(包括减毒活疫苗等)和/或计划入组后接种活疫苗者; 6)首次用药前4周或5个药物半衰期(以时间者短者为准)之内参加过任何干预性临床试验(参与总生存期随访受试者除外);
3 未从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中恢复至≤1级或者基线水平(依据CTCAE V5.0)
4 受试者患有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或原发性CNS肿瘤,且表现有进行性神经系统症状或需要增加皮质类固醇剂量以控制其CNS疾病;脊髓压迫症、癌性脑膜炎或软脑膜症者;
5 首次用药前 5年内合并了其他恶性肿瘤。但不包括:转移或死亡风险可忽略不计(如预期5年OS > 90%)且经治疗后预期可治愈的肿瘤(如宫颈原位癌、皮肤基底细胞癌或鳞状细胞癌、接受根治性手术治疗的局限性前列腺癌、根治性手术治疗的乳腺导管原位癌等)或任何已治愈(5年内无疾病复发的证据)的其他肿瘤;
6 具有心脑血管风险因素
7 具有明确的出血倾向受试者,如消化道出血、出血性胃溃疡;给药前2个月内有黑便、呕血病史者;研究者认为可能发生内脏出血者;
8 无法控制的症状性甲状腺功能亢进或甲状腺功能减退;
9 现患临床活动性间质性肺病或活动性肺炎或现需治疗的放射性肺炎
10 患有先天或后天免疫功能缺陷(如HIV感染者);或者乙型肝炎病毒(HBV)、丙型肝炎病毒(HCV)活动感染者:筛选期HBsAg阳性或者HBcAb阳性的受试者,需要检测HBV DNA,HBV DNA定量≥104 cps/mL或≥2000 IU/mL;HCV抗体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受试者,需进一步检测HCV RNA,HCV RNA定量检测阳性;
11 存在临床上不可控制的胸腔积液/腹腔积液
12 在首次给药前2周内使用过CYP3A4强效抑制剂或强效诱导剂或者首次用药前1周内使用过质子泵抑制剂(PPIs);或者研究期间需要长期接受CYP3A4强效抑制剂或强效诱导剂或PPIs治疗的受试者
13 临床上明显的胃肠道异常,可能影响药物的摄入、转运或吸收(如无法吞咽、慢性腹泻、肠梗阻等),或全胃切除的受试者;
14 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者或有精神障碍者;
15 研究者认为患有其它严重急性或慢性疾病、不适合参加临床试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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