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12-12 08:10:01,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概述了在抗癌斗争中,一项全球范围内的【实体瘤无靶点要求化疗药试验】的临床招募为患者带来了新希望。文章解析了实体瘤的定义、化疗药试验的意义及无靶点试验的特点,详细介绍了参与试验的流程和好处,并提供了参与方式。参与试验的患者将获得新的治疗选择、专业团队关怀及免费治疗,同时为抗癌科研贡献力量。如需参与,可通过热线、在线咨询或医院就诊等方式进行。
【晋中】实体瘤(不限癌种)无靶点要求化疗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实体瘤】评价注射用莱古杉醇治疗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和初步疗效的开放、单中心的剂量递增I期临床试验
药品名称:莱古杉醇
基因分型:化疗药
突变基因:无靶点要求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晚期恶性实体肿瘤患者(优先入组乳腺癌、非小细胞 肺癌、卵巢癌、头颈鳞癌、食管癌患者),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 方案,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
项目优势:小分子偶联药物莱古杉醇

【晋中】实体瘤(不限癌种)无靶点要求化疗药免费试验
概述
在抗癌斗争的道路上,每一次科研的突破都为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如今,一项针对【实体瘤(不限癌种)无靶点要求化疗药试验】的临床招募正在全球范围内展开,为众多肿瘤患者带来了全新的治疗选择。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这一临床试验,帮助您了解其意义、流程和参与方式。
什么是实体瘤?
实体瘤是指起源于上皮组织的肿瘤,包括乳腺癌、肺癌、胃癌、结直肠癌等。这类肿瘤通常形成肿块,可以通过影像学检查发现。
化疗药试验的意义
化疗是治疗实体瘤的一种常见方法,通过使用化学药物来杀死癌细胞或抑制其生长。然而,由于不同患者的肿瘤类型、基因背景等因素的差异,并非所有患者都能对同一化疗药物产生相同的反应。因此,进行化疗药试验,寻找更适合患者的药物,对于提高治疗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无靶点要求化疗药试验的特点
无靶点要求意味着该临床试验不针对特定的基因突变或分子标记物,而是针对所有类型的实体瘤。这一特点使得更多的患者有机会参与试验,获得新的治疗机会。
临床试验的流程
参与【实体瘤(不限癌种)无靶点要求化疗药试验】,患者将经历以下流程:
初步评估:患者需提供详细的病史和检查报告,以确定是否符合试验条件。
知情同意:患者将被告知试验的目的、流程、潜在风险和收益,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分组:患者将被随机分为不同的治疗小组,接受不同的化疗药物。
治疗与监测:患者在治疗期间将接受定期的检查和评估,以监测病情变化。
数据收集:试验结果将被记录并用于科研分析,以评估不同化疗药物的效果。
参与临床试验的好处
参与【实体瘤(不限癌种)无靶点要求化疗药试验】的患者将获得以下好处:
新的治疗选择:试验药物可能为患者提供更好的治疗效果。
专业团队的关怀:患者将得到专业医生和护士的全程关注和护理。
免费治疗:患者无需支付额外的治疗费用。
科研贡献:患者将为抗癌科研做出贡献,帮助更多患者受益。
如何参与临床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患有实体瘤,并对【实体瘤(不限癌种)无靶点要求化疗药试验】感兴趣,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参与:
咨询热线:拨打400-119-1082,了解试验详情。
在线咨询:访问全球好药网,在线咨询专业客服。
医院就诊:前往指定的医院就诊,与医生讨论参与试验的可能性。
温馨提示
【实体瘤(不限癌种)无靶点要求化疗药试验】为实体瘤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通过参与临床试验,患者不仅有机会获得更有效的治疗,还能为抗癌科研做出贡献。如果您符合条件,不妨勇敢地迈出这一步,为自己的健康和未来开启新的篇章。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期待您的咨询。

入选标准
剂型:冻干粉针剂
规格:20mg/支(按C97H134N8O35计)
用法用量:静脉输注,第八剂量组为720mg/m2,根据受试者的体表面积和试验分组,计算相应的给药量。
用药时程:每周一次,治疗6个周期入排:
1 年龄18-75周岁(含两端),性别不限。
2 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晚期恶性实体肿瘤患者(优先入组乳腺癌、非小细胞 肺癌、卵巢癌、头颈鳞癌、食管癌患者),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 方案,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
3 根据RECIST 1.1版,至少有一个可评估的肿瘤病灶。 4 ECOG体力评分0-1分。
5 预期生存时间3个月以上。
6 有充分的器官功能: 血液系统(14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或造血刺激因子治疗)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值(ANC) ≥ 1.5×109/L 血小板(PLT) ≥100×109/L 血红蛋白(Hb) ≥90g/L 肝功能 总胆红素(TBIL) ≤ 1.5×ULN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 3×ULN; 肝转移或肝癌患者:≤5×ULN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 3×ULN; 肝转移或肝癌患者:≤5×ULN 肾功能 肌酐(Cr)或肌酐清除率(Ccr) ≤1.5ULN,若>1.5ULN 再计算肌酐清除率 >50mL/min(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 凝血试验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 ≤ 1.5×ULN 国际标准化比例(INR) ≤ 1.5×ULN 7 有生育能力的合格患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后 至少3个月内与其伴侣一起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激素或屏障法或禁欲); 育龄期女性(定义参见附录7)患者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7天内的血妊娠 试验必须为阴性。
8 受试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受试 者还应能够遵守访视时间表并完成所需评估。
排除标准
1 首次给药前3周内接受过化疗,前4周内接受过放疗、靶向治疗、生物治疗、 内分泌治疗和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以下几项除外: 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6周内; 口服氟尿嘧啶类、小分子靶向药物以及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
2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未上市的研究药物或治疗。
3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气管切开、 胃造瘘等操作)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
4 首次给药前14天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糖皮质激素(强的松>10mg/天或等价剂量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但以下情况除外: 使用局部、眼部、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型糖皮质激素治疗;短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进行预防治疗(例如防止造影剂过敏)。
5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级(经研究 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经激素替代疗法治疗稳定的甲状腺 功能减退症等)。
6 有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器官移植病史。
7 既往接受紫杉烷类药物治疗期间出现过≥3级超敏反应。
8 具有临床症状的脑实质转移或脑膜转移,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9 存在活动性感染,且目前需要静脉抗感染治疗者。
10 活动性乙型肝炎(HBsAg检测阳性,且HBV-DNA>500IU/ml或研究中心检测下限[仅当研究中心检测下限高于500IU/ml时]);活动性丙型肝炎(HCVRNA>研究中心检测下限) 。
11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抗体检测阳性。
12 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病史,包括但不限于: 有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如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II-III度房室传导阻滞等; 静息12导联ECG的QTc间期>480ms;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急性冠脉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主动脉夹层、脑卒中或其他3级及以上心脑血管事件; 存在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II级的心力衰竭或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或有其他研究者判断具有高风险的结构性心脏病; 临床无法控制的高血压。
13 临床无法控制的第三间隙积液,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14 已知有酒精或药物依赖。
15 精神障碍者或依从性差者。
16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7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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