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2-17 07:30:01,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介绍了肺癌靶向药试验的意义、定义、优势和参与方式。靶向药试验通过针对性抑制肿瘤生长的关键信号通路,实现精准治疗,副作用小,治疗效果好,推动了新药研发。参与试验需通过专业平台了解信息,咨询医生,自愿报名,并在医生指导下完成相关检查。全球好药网提供最新试验信息及一对一专业咨询,助力肺癌患者找到合适的治疗机会。
【阜阳】肺癌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非小细胞肺癌】比较SAR408701与多西他赛在CEACAM 5+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3期研究
药品名称:SAR408701注射液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
临床期数:Ⅲ期
治疗线数:一线失败
适应症状: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
项目优势:赛诺菲(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阜阳】肺癌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肺癌靶向药试验的意义
随着医学科技的不断发展,肺癌的治疗方式也在不断进步。肺癌靶向药试验作为当今医学界的热点研究方向,为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靶向药试验是通过针对性抑制肿瘤生长的关键信号通路,从而实现精准治疗的目的。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肺癌靶向药试验的相关知识,助您了解更多治疗选择。
二、什么是肺癌靶向药试验?
肺癌靶向药试验是指针对肺癌患者特定的基因突变类型,给予相应的靶向药物进行治疗,以评估药物疗效和安全性的一种临床研究。这种试验通常分为四个阶段:Ⅰ期试验主要评估药物的安全性;Ⅱ期试验主要评估药物的初步疗效;Ⅲ期试验则进一步验证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Ⅳ期试验则是对药物进行长期跟踪观察。
三、肺癌靶向药试验的优势
1. 高度个体化:靶向药试验根据患者的基因突变类型选择合适的药物,实现精准治疗,提高治疗效果。
2. 副作用小:相较于传统化疗,靶向药试验的副作用较小,患者的生活质量较高。
3. 治疗效果好:靶向药试验在部分患者中取得了显著的治疗效果,甚至实现了肿瘤的缩小或消失。
4. 新药研发:肺癌靶向药试验推动了新药的研发,为肺癌患者提供了更多的治疗选择。
四、如何参与肺癌靶向药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患有肺癌,希望参与靶向药试验,可以遵循以下步骤:
1. 了解临床试验信息:通过全球好药网等平台了解正在招募的肺癌靶向药试验项目。
2. 咨询专业医生:向主治医生咨询临床试验的适应症、禁忌症以及可能的副作用,确保符合试验要求。
3. 自愿报名:如有意愿参与试验,可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进行报名。
4. 完成相关检查:在专业医生的指导下,完成必要的检查,如基因检测、影像学检查等。
5. 签署知情同意书:在了解试验的详细情况后,签署知情同意书,明确参与意愿。
6. 参与试验:按照试验方案,按时服药、复查,并与研究人员保持密切沟通。
五、全球好药网助力肺癌靶向药试验
全球好药网作为专业的抗癌新药信息交流平台,致力于为肺癌患者提供最新的靶向药试验信息。我们与多家医疗机构和药品研发企业合作,实时更新临床试验信息,帮助患者找到合适的治疗机会。
此外,全球好药网还提供400-119-1082咨询热线,为患者提供一对一的专业咨询,解答关于肺癌靶向药试验的疑问。我们的专业团队将竭诚为您服务,共创生命奇迹。
六、温馨提示
肺癌靶向药试验为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选择和希望。通过了解临床试验信息、积极参与试验,患者有望获得更好的治疗效果。全球好药网将继续关注肺癌靶向药试验的最新动态,为患者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400-119-1082咨询热线,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入选标准
1.在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受试者必须≥18 岁(或者如果所在国家的法定年龄>18 岁,则为该法定年龄)。
2.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铂类化疗和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后转移性疾病进展的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NSCLC)。
3.由中心实验室 ICH 检测前瞻性证明存档肿瘤样本(或如果不可用,则为新鲜活检样本)至少 50%肿瘤细胞群体中 CEACAM 5 表达≥2+的受试者。
4.根据 RECISTv1.1,至少一个可测量病灶,由当地研究中心研究者/放射学评估确定。
5.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 0-1。
6.女性受试者同意在治疗期间和末次研究干预后至少 7 个月里实施高效的避孕措施。
7.男性受试者同意在治疗期间和末次研究干预后至少 6 个月里实施高效的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1.未经治疗的脑转移和脑膜病史。既往经治的脑转移患者,在首次研究干预前 4 周无记录表明脑部无进展。
2. 严重的伴随疾病,包括根据研究者或申办方的意见,会影响患者参与研究或解读结果的所有重度疾病。
3. 除本研究中治疗的这处肿瘤病变外在过去 3 年内有侵袭性恶性肿瘤病史,除了可切除/消融的皮肤基底或鳞状细胞癌或宫颈原位癌,或其他通过局部治疗可治愈的局灶性肿瘤之外。
4. 根据 NCI CTCAE v5.0,任何既往治疗相关的<2 级的、未恢复的毒性,除了脱发、白癜风和使用激素替代疗法可控制的活动性甲状腺炎以外。
5. 已知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AIDS)相关病史或需要抗逆转录病毒治疗的已知艾滋病病史,或活动性肝炎。
6. 未恢复的角膜疾病。不允许使用隐形眼镜。
7. 伴随任何其他抗癌治疗。
8. 既往接受多西他赛或美登素(DM1 或 DM4 抗体偶联化合物)或任何针对 CEACAM 5 的治疗。
9. 皮质类固醇治疗前用药的禁忌症。
10. 此前参加本研究,或者当前参与涉及研究治疗或任何其他类型医学研究的任何其他临床研究。
11. 骨髓,肝脏或肾脏功能不良。
12. 对任何研究干预或其成分(EDTA)或药物(紫杉醇,聚山梨酸酯80)敏感,或研究者认为禁忌参与研究的其他过敏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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