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11-13 16:10:09,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概述了胃癌的严重性及精准医疗在胃癌治疗中的新趋势,重点介绍了BRCA1/2靶点靶向药试验在胃癌治疗领域的突破性进展,及其在提高治疗效果、降低副作用和提供更多治疗选择方面的重要性。同时,文章详细解释了BRCA1/2基因的作用及其与胃癌的关联,并说明了如何参与胃癌BRCA1/2靶点靶向药试验。符合条件的患者可通过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或相关医疗机构了解更多信息。
【南宁】胃癌BRCA1/2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BRCA,经治晚期实体瘤】评价HTMC0435片在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中的I/II期临床试验
药品名称:HTMC0435片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BRCA1/2,PARP
临床期数:Ⅱ期
治疗线数:初治
适应症状:铂敏感复发的晚期卵巢癌 携带BRCA,经治晚期实体瘤
项目优势:PARP(聚二磷酸腺苷核糖聚合酶)是负责修复 DNA 单链断裂、保持染色体完整的关键酶,对多种核蛋白进行聚腺苷二磷酸核糖基(PAR) 修饰。HTMC0435片可通过抑制PARP的活性结构域,阻止聚腺苷二磷酸核糖基化,在DNA损伤处捕获PARP,阻断PARP参与的DNA损伤修复,通过削弱肿瘤细胞的DNA损伤修复能力以增强抗肿瘤作用。

【南宁】胃癌BRCA1/2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概述
胃癌是一种严重的恶性肿瘤,每年全球有数十万人因胃癌而失去生命。随着医学科技的不断发展,精准医疗逐渐成为胃癌治疗的新趋势。近年来,BRCA1/2靶点靶向药试验在胃癌治疗领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为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胃癌BRCA1/2靶点靶向药试验,以及如何参与招募。
什么是BRCA1/2基因?
BRCA1和BRCA2是人体内的两种基因,它们编码的蛋白质在DNA损伤修复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当这些基因发生突变时,会导致DNA损伤修复功能受损,从而增加乳腺癌、卵巢癌等癌症的风险。近年来的研究发现,BRCA1/2基因突变也与胃癌的发生发展密切相关。
胃癌BRCA1/2靶点靶向药试验的重要性
1. 提高治疗效果:传统的胃癌治疗方法如手术、化疗、放疗等,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病情,但副作用较大,且疗效有限。BRCA1/2靶点靶向药试验通过针对特定基因突变进行治疗,有望提高治疗效果,减轻患者痛苦。
2. 降低副作用:与传统的化疗药物相比,BRCA1/2靶点靶向药物具有更高的选择性,能够精准作用于肿瘤细胞,降低对正常细胞的损害,从而减少副作用。
3. 为患者提供更多选择:目前,胃癌的治疗方法有限,且疗效不佳。BRCA1/2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成功将为患者提供更多治疗选择,有望改善患者的生存质量。
如何参与胃癌BRCA1/2靶点靶向药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患有胃癌,且符合以下条件,可以尝试参与BRCA1/2靶点靶向药试验:
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胃癌患者;
年龄在18-75岁之间;
无其他严重疾病;
愿意接受临床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如果您符合条件,可以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更多试验信息,或直接与相关医疗机构联系。
临床试验流程
参与胃癌BRCA1/2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患者,将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筛选:通过临床检查、实验室检测等手段,确定患者是否符合试验条件;
分组:将符合条件患者随机分为试验组和对照组;
治疗:试验组患者接受BRCA1/2靶点靶向药物治疗,对照组患者接受常规治疗;
随访:在治疗过程中,定期对患者进行随访,评估疗效和安全性;
总结:试验结束后,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评估BRCA1/2靶点靶向药物的治疗效果。
温馨提示
胃癌BRCA1/2靶点靶向药试验为胃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通过参与临床试验,患者不仅有机会获得更好的治疗效果,还能为医学研究贡献力量。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试验条件,请勇敢尝试,共筑希望之路。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期待您的咨询。

入选标准
1.年龄≥18 周岁且<81 周岁,性别不限;
2.剂量递增阶段:标准治疗失败或缺乏标准治疗方案,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实体瘤患者;
3.剂量扩展阶段:标准治疗失败或缺乏标准治疗方案,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卵巢癌、乳腺癌、前列腺癌、胰腺癌患者;
4.预期生存时间≥3 个月;
5.ECOG 体力状况评分为 0~1;
6.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检查指标中,无严重的造血功能异常,心、肺、肝、肾功能基本正常;
7.理解并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有意愿和能力完成定期访视、治疗计划、实验室检查及其他试验过程。
排除标准
1.既往接受过聚腺苷二磷酸核糖聚合酶抑制剂治疗者;
2. 在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
3.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级(脱发等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
4. 具有临床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或有其他证据表明患者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灶尚未控制,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者;
5. 患有严重心脑血管疾病史者;
6. 既往或当前诊断的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或急性髓性白血病(AML);
7.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或有生育计划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的育龄女性配偶);
8. 活动性感染性疾病,且需要系统性抗感染治疗者;
9. 存在严重的心理或精神异常,影响受试者参加本临床研究的依从性;
10. 研究治疗前 4 周内进行过大型手术且未完全恢复;
11. 研究治疗前 4 周内接受过任何临床试验药物治疗者;
12. 除上述情况外,研究者认为不宜入选本研究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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