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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淋巴瘤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指出传统治疗手段对无靶点淋巴瘤患者效果不佳,而免疫治疗作为一种新兴疗法,通过激活患者免疫系统抑制肿瘤生长,已取得显著成果。全球好药网为患者提供了抗癌新药信息和免疫治疗试验招募信息,助力患者寻找治疗希望。
【遵义】淋巴瘤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淋巴瘤溶溜病毒】水疱性口炎溶瘤病毒注射液(Revottack)用于复发/难治性淋巴瘤患者静脉 给药的临床药理学探索研究
药品名称:水疱性口炎溶瘤病毒注射液
基因分型:免疫治疗
突变基因:无靶点要求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一线失败
适应症状:复发/难治性淋巴瘤
项目优势:溶瘤病毒是一类天然的经过基因工程改造的能够选择性地在肿瘤细胞中复制的病毒,其可以通过直接裂解肿瘤细胞,同时诱发机体全身免疫反应介导的抗肿瘤效应。从作用机理上讲,溶瘤病毒裂解肿瘤细胞会释放抗原,进而激发免疫反应。

【遵义】淋巴瘤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一、什么是淋巴瘤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
淋巴瘤是一种起源于淋巴系统的恶性肿瘤,传统的化疗和放疗手段在治疗过程中可能会给患者带来较大的副作用。近年来,免疫治疗作为一种新兴的抗癌疗法,在淋巴瘤治疗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果。淋巴瘤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即针对那些无明确靶点的淋巴瘤患者,通过免疫疗法来激活患者自身免疫系统,从而达到抑制肿瘤生长的目的。
二、无靶点淋巴瘤患者的困境
对于无靶点的淋巴瘤患者来说,传统的治疗手段效果并不理想。由于缺乏明确的靶点,药物难以精准作用于肿瘤细胞,导致治疗效果受限。此外,长期使用化疗和放疗可能对患者造成较大的副作用,降低生活质量。因此,寻找一种安全、有效的治疗手段成为了无靶点淋巴瘤患者的迫切需求。
三、免疫治疗试验为无靶点淋巴瘤患者带来新希望
免疫治疗作为一种新兴的抗癌疗法,通过激活患者自身免疫系统来抑制肿瘤生长。近年来,针对无靶点淋巴瘤的免疫治疗试验取得了显著成果。以下是一些免疫治疗试验的亮点:
1. 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是一种能够解除肿瘤细胞对免疫系统的抑制作用的药物。通过抑制PD-1/PD-L1通路,增强T细胞对肿瘤细胞的杀伤作用,从而有效抑制淋巴瘤的生长。
2. CAR-T细胞疗法:CAR-T细胞疗法是一种通过基因工程技术改造患者自身T细胞,使其具有识别和杀死肿瘤细胞的能力。这种疗法在治疗复发或难治性淋巴瘤方面取得了显著效果。
3. 癌症疫苗:癌症疫苗是一种能够激活患者免疫系统,使其产生针对肿瘤细胞的免疫应答的药物。通过注射疫苗,激活患者自身的免疫系统,从而抑制肿瘤生长。
四、全球好药网助力无靶点淋巴瘤患者寻找治疗希望
作为一家专业的抗癌新药、热门抗癌药信息交流平台,全球好药网致力于为全球肿瘤患者提供一个抗癌经验交流的平台,以及提供全球最新抗癌药物临床研究信息。针对淋巴瘤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全球好药网整理了以下信息:
1. 招募信息:全球好药网发布了多项针对无靶点淋巴瘤患者的免疫治疗试验招募信息,包括试验药物、试验医院、试验条件等详细信息。
2. 咨询热线:为了帮助患者更好地了解免疫治疗试验,全球好药网设立了咨询热线:400-119-1082。患者可以拨打热线电话,咨询专业医生关于免疫治疗试验的疑问。
3. 成功案例:全球好药网还整理了部分成功案例,让患者了解到免疫治疗试验的实际效果,为患者提供信心。
五、温馨提示
淋巴瘤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为无靶点淋巴瘤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通过全球好药网提供的丰富信息,患者可以了解更多关于免疫治疗试验的知识,为自己的健康寻找更多可能性。如果您或您的亲友正面临无靶点淋巴瘤的困扰,欢迎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入选标准
满足全部下列标准的患者可入选本临床试
1)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周岁,性别不限;
2) 按照2017年修订的WHO分类标准中确诊淋巴瘤;
3) 经至少一线及以上治疗无效或复发者:治疗达不到完全缓解(CR)或者达到CR后出现疾病进展(PD)、患者不适合接受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ASCT)或接受 ASCT 后出现PD。
4) 根据Lugano 2014标准,至少存在一个既往未经局部治疗的可测量病灶,可测量的肿瘤病灶,结内病灶最长径>15mm,或结外病灶最长径>10mm。
5) ECOG 体力评分0-1分;
6) 至少3个月的预期生存期,可对安全性、有效性信息进行随访。
7) 有充分的器官功能:
8) 有生育能力的合格患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Revottack注射液用药后6个月内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激素或屏障法或禁欲);育龄期的女性患者在入选前7 天内的血妊娠实验必须为阴性;
9) 受试者须在研究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符合下列任一排除标准的患者,不得入组本临床研究:
1) 按照 2017 年修订的 WHO 分类标准中确诊的淋巴细胞白血病;
2) 已知有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有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病史的患者;
3)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
4)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参加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研究。
5)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需要在研究期间接受的择期重大手术。
6)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皮质类固醇(强的松>10mg/天或等价剂量的同类药物)或其它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患者;除外以下情况:使用局部、眼部、关节腔内、鼻内皮质类固醇治疗;短期使用皮质类固醇进行预防治疗;
7)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8周内接受过其它溶瘤病毒治疗;
8)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7天内接种过任何疫苗;
9)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2 周内使用过抗病毒药物,4 周内使用长效干扰素;
10)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1级(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经激素替代治疗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等);
11) 存在未控制的活动性感染,经研究者判定可能会严重影响疗效和安全性评估;
12)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抗体检测阳性;
13) 活动性乙型肝炎(HBsAg阳性且HBV-DNA>研究中心检测下限),或丙型肝炎病毒感染(抗HCV阳性),或梅毒感染,或EBV DNA拷贝数>正常值上限者或EBER阳性;
14) 有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史;
15) 临床无法控制的第三间隙积液,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16) 患有活动性或曾患过且有复发可能的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患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血管炎等),除外临床稳定的自身免疫甲状腺炎的患者;
17) 先前进行过同种异体干细胞移植;近3个月内进行过自体干细胞移植、CRA-T细胞疗法等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有效性和安全性评价的治疗方式;
18) 已知有酒精或药物依赖;
19) 精神障碍者或依从性差者;
20)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21)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它严重的系统性疾病或其它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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