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3-03 13:30:04,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介绍了白血病CD33细胞治疗试验,一种创新的免疫治疗方法。该试验通过靶向CD33分子,精准识别并杀死白血病细胞。研究显示,该方法具有高度靶向性、良好安全性和显著疗效。全球多个临床试验正在进行中,部分难治性白血病患者已获得较好疗效。文章还提供了参与试验的步骤,并提醒患者可通过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获取更多信息。
【营口】白血病CD33细胞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CAR-T疗法复发/难治急性髓细胞白血病】一项评价靶向CLL-1/CD33的通用型LCAR-AMDR细胞制剂治疗复发/难治急性髓细胞白血病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和有效性的I期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LCAR-AMDR细胞制剂
基因分型:细胞治疗
突变基因:CD33,CLL-1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复发难治性急性髓系白血病
项目优势:

【营口】白血病CD33细胞治疗免费试验
一、什么是白血病CD33细胞治疗试验?
在抗癌道路上,科学家们从未停止探索。近年来,白血病CD33细胞治疗试验作为一种创新的免疫治疗方法,引起了广泛关注。那么,什么是白血病CD33细胞治疗试验呢?
白血病CD33细胞治疗试验是针对白血病的一种新型靶向治疗方法。白血病是一种白细胞恶性增殖的血液系统疾病,CD33是一种在白血病细胞表面广泛表达的分子。通过针对CD33的靶向治疗,能够精准地识别并杀死白血病细胞,从而达到治疗目的。
二、白血病CD33细胞治疗试验的进展与应用
随着科学研究的深入,白血病CD33细胞治疗试验取得了显著成果。目前,全球范围内已有多个临床试验在进行中,旨在评估这种治疗方法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在这些试验中,研究人员发现,白血病CD33细胞治疗试验对于部分难治性白血病具有较好的疗效,为患者带来了新的生存希望。以下是几个关键点:
1. 高度靶向性:由于CD33在白血病细胞表面高度表达,使得这种治疗方法具有很高的靶向性,减少了对正常细胞的损害。
2. 安全性良好:临床试验表明,白血病CD33细胞治疗试验的副作用较小,患者耐受性良好。
3. 疗效显著:在部分患者中,白血病CD33细胞治疗试验取得了显著的疗效,甚至达到了完全缓解。
三、如何参与白血病CD33细胞治疗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正遭受白血病的困扰,以下是参与白血病CD33细胞治疗试验的几个步骤:
1. 了解信息:首先,了解白血病CD33细胞治疗试验的相关信息,包括试验目的、方法、可能的风险等。
2. 咨询专业人士:可以通过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更多关于临床试验的信息。
3. 医生评估:与主治医生沟通,评估是否符合参与试验的条件。
4. 报名参与:若符合条件,可报名参与临床试验,并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治疗。
四、温馨提示
白血病CD33细胞治疗试验为白血病患者带来了全新的治疗希望。在全球好药网的平台上,我们致力于为您提供最新的临床试验信息,助您找到适合自己的治疗方法。
如果您对白血病CD33细胞治疗试验感兴趣,或想了解更多抗癌新药信息,请随时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相信,在科学研究的推动下,越来越多的抗癌新药将问世,为患者带来光明。

入选标准
受试者自愿参加临床研究;完全了解、知情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对于未成年受试者,监护人还需要提供同意其参加研究的书面知情同意书);
愿意遵循并有能力完成所有试验程序;须在开始任何一项研究相关但不属于受试者疾病标准治疗的检查或程序前获得知情同意
年龄 14~60 岁(包含临界值) ECOG评分≤2 分 复发难治性急性髓系白血病,且满足以下任何一个条件
a) 2 次或多次复发;
b) 经过标准方案治疗2个疗程无效的初治病例;
c) CR 后12个月内复发者;或在12个月后复发但经过常规化疗无效者;
d) 或髓外白血病持续存在者。
5. 满足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条件
CLL-1/CD33 双阳性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5倍相同年龄正常标准最大值
既往治疗的毒性必须好转至基线水平或≤1级(除外血常规、入选标准中的生化指标)。 预计生存周期≥3个月。
排除标准
受试者为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 M3): t(15,17) (q22;q12)。
受试者伴有下列遗传综合征: Fanconi 综合征、 Kostmann 综合征、 Shwachman综合征或任何已知的骨髓衰竭综合征,唐氏综合症患者不列入排除标准。 既往有恶性肿瘤病史,但皮肤或宫颈原位癌治愈患者以及非活动性肿瘤患者不列入排除标准。
接受过以下任一治疗: 既往接受过异基因干细胞移植治疗(注:接受异基因干细胞移植治疗6个月以上,已停用免疫抑制药物且无活动性GvHD的患者不列入排除标准);
既往接受过基因治疗; 既往接受过抗 CD33/CLL1 治疗;
曾经接受过靶向任何靶点的 CAR-T 治疗。 既往接受过如下抗肿瘤治疗(细胞制剂输注前):
在6 周内接受异基因细胞治疗,如供者淋巴细胞输注(DLI); 在1 周内进行中枢神经系统(CNS)疾病预防治疗(如鞘内注射甲氨喋呤和/或阿糖胞苷);
除外CNS预防治疗在CAR-T细胞回输前至少停用1周; 在21天内使用单克隆抗体治疗急性髓系白血病;
在14天内或至少5个半衰期内(以更短时间为准)接受过靶向疗法、表观遗传治疗或试验性药物治疗,或使用过侵入性的试验性医疗器械;
在14天内接受细胞毒性治疗(除外羟基脲); 在14天内接受放疗。
有证据表明存在严重的活动性病毒、细菌感染或未控制的全身性真菌感染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