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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述了实体瘤(不限癌种)fascin蛋白靶点靶向药试验的重要性,该研究针对fascin蛋白在肿瘤细胞侵袭和转移中的关键作用,探索了一种新的精准治疗方法。临床试验旨在评估fascin蛋白靶向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晚期肿瘤患者提供新希望。文章还介绍了如何加入临床试验,并强调了参与试验的意义。全球好药网作为信息平台,将继续关注试验进展,为患者提供支持。
【沈阳】实体瘤(不限癌种)fascin蛋白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实体瘤5月16日启动】评价 DC05F01 在中国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患者中的 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及初步疗效的开放、 剂量探索的Ⅰ期临床试验
药品名称: DC05F01 【fascin蛋白抑制剂】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fascin蛋白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一线失败
适应症状: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患者项目优先招募妇科肿瘤(注:结直肠癌暂不行招募)
项目优势:北京双鹤润创科技有限公司

【沈阳】实体瘤(不限癌种)fascin蛋白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探索fascin蛋白靶点,开启靶向治疗新篇章
在癌症的治疗历程中,科学家们一直在探索更为精准、有效的治疗方式。近年来,随着分子生物学研究的深入,靶向治疗逐渐成为肿瘤治疗领域的一大热点。实体瘤(不限癌种)fascin蛋白靶点靶向药试验,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的一项重要研究。
fascin蛋白是一种细胞骨架蛋白,它在肿瘤细胞的侵袭和转移中起着关键作用。研究发现,fascin蛋白在多种实体瘤中异常高表达,因此成为了理想的靶向治疗靶点。
二、临床试验:为患者带来新希望
实体瘤(不限癌种)fascin蛋白靶点靶向药试验是一项针对晚期实体瘤患者的临床试验,旨在评估fascin蛋白靶向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该试验在全球范围内招募患者,为肿瘤患者提供了新的治疗选择。
试验药物通过抑制fascin蛋白的表达,从而阻断肿瘤细胞的侵袭和转移,有望为患者带来显著的疗效。与此同时,临床试验还将对患者的生存质量、不良反应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以确保治疗的安全性和可行性。
三、加入临床试验,为生命续航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正面临肿瘤的困扰,那么加入实体瘤(不限癌种)fascin蛋白靶点靶向药试验可能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参与临床试验,您将有机会接触到最新的治疗技术,为生命续航。
在临床试验中,患者将接受专业的医疗团队指导和关爱,同时还能享受到国内外先进的医疗资源。此外,参与试验的患者还将有机会为科学研究作出贡献,为更多肿瘤患者带来希望。
四、如何加入临床试验?
如果您有意向加入实体瘤(不限癌种)fascin蛋白靶点靶向药试验,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的工作人员将为您提供详细的咨询和指导,帮助您了解试验的相关信息,为您的治疗之路保驾护航。
在咨询过程中,请准备好以下信息:患者的基本情况(如年龄、性别、病情等)、治疗经历、检查报告等。工作人员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提供个性化的咨询和建议。
五、携手共进,共创美好未来
实体瘤(不限癌种)fascin蛋白靶点靶向药试验是一项充满希望的研究,它为肿瘤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选择。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期待这一试验的成功,为更多肿瘤患者照亮前行之路。
全球好药网作为专业的抗癌新药信息交流平台,将继续关注这一试验的进展,为患者提供最新的治疗信息。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求,请随时拨打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让我们共同期待,那一天的到来——每一个肿瘤患者都能找到治愈的希望,重拾健康的生活。

入选标准
(1)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周岁,中国男性或女性;
(2) 经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患者,难治性或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方案,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
(3)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力状况评分0-1分;
(4) 根据RECIST 1.1版,至少有一个可测量或可评估的肿瘤病灶;
(5) 预期生存时间≥3个月;
(6) 有充分的器官功能:
1)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5×109 /L;
2) 血红蛋白(HGB)≥90g/L;
3) 血小板(PLT)>100×109 /L;
4) 总胆红素(TBIL)≤1.5mg/dL;
5) 白蛋白(ALB)≥3g/dL;
6)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碱性磷酸酶(ALP)/γ-谷氨酰转肽酶(GGT)≤2.5倍正常值上限(ULN);若存在肝转移,AST/ALT/ALP<5×ULN;
7) 血清肌酐(Scr)≤1.5×ULN或肌酐清除率(CrCl)≥60mL/min;
8) 凝血酶原时间(PT)/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9) 血清钠、钾、镁、钙和磷水平在正常范围内或研究者评估异常无临床意义;允许提供维持正常电解质水平所需的补充剂;
(7) 有生育潜力的女性,首次给药前血妊娠检查必须为阴性{有生育潜力定义为:经历月经初潮且未接受绝育手术(子宫切除术、双侧卵巢切除术或双侧输卵管结扎术等)或未绝经[绝经定义为:在适当年龄(如>45岁)连续至少12个月闭经并伴有一定的临床表现]};
(8) 有生殖潜力的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整个研究过程中使用可靠的避孕措施;
(9) 能够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且依从本试验用药方案及访视计划
排除标准
(1)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4周内或5个半衰期内(以较短者为准)接受过化疗、放疗或其他抗肿瘤治疗(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为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6周内);
(2)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4 周内参加过其他任何临床试验且使用药物者;
(3) 化疗、放疗、生物制剂、激素或既往研究治疗相关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1级(1~2级脱发或神经病变除外);
(4) 入组前4周内存在未经治疗的脑转移肿瘤或经过治疗但尚未达到影像学和临床稳定(即不需要类固醇治疗)的脑转移肿瘤;
(5) 基线 QT/QTc 间期延长且研究者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采用 Fridericia公式计算,女性 QTc 间期>470 毫秒,男性>450 毫秒);
(6) 基线心电图显示传导异常或活动性缺血且研究者判定异常有临床意义;
(7) 入组前存在未控制稳定的合并疾病,包括但不限于持续或活动性感染、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压、不稳定型心绞痛、心律失常、自身免疫性疾病或炎症性疾病、精神病/社交障碍,且研究者判断影响试验依从性;
(8) 入组前 6 个月内有临床意义的胃肠道出血、肠梗阻或胃肠道穿孔病史;
(9) 既往接受过同种异体造血干细胞或同种异体骨髓移植,或既往接受过实体器官移植,或目前正在使用免疫抑制药物或抗移植排斥药物;
(10) 试验期间需合并使用细胞色素 P450(CYP)3A4、CYP1A2 和/或CYP2D6 的强效抑制剂或强效诱导剂;
(11) 乙肝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抗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或抗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检查有一项或一项以上阳性者;
(12)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3) 试验期间及末次用药后 3 个月内受试者(或其伴侣)有生育计划;
(14) 研究者判断因其他原因(如异常实验室检查结果等)不适合参加本试验的受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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