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9-29 18:40:08,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概述了宫颈癌作为全球女性常见恶性肿瘤的严重性,并介绍了PD-1靶点靶向药物为宫颈癌治疗带来的新希望。文章详细讲解了PD-1靶点靶向药的作用机制及其在宫颈癌治疗中的应用前景,并介绍了我国多家医院联合开展的PD-1靶点靶向药临床试验信息,包括试验目的、招募对象、优势及参与方式。参与试验的患者将获得最新治疗手段、免费治疗和专业团队跟踪服务,为后续研究提供数据支持。有兴趣者可拨打400-119-1082咨询。
【中山】宫颈癌PD-1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宫颈癌暂停】评价GLS-010注射液联合含铂化疗±贝伐珠单抗一线治疗持续、复发/转移的宫颈癌患者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III期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GLS-010注射液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PD-1
临床期数:Ⅲ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持续、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一线)
项目优势:GLS-010注射液【商品名:誉妥,通用名:赛帕利单抗(Zimberelimab)】是由誉衡生物委托药明生物研发的重组全人抗PD-1单克隆抗体,具有完善的自主知识产权。GLS-010通过特异性结合淋巴细胞表面的PD-1分子,阻断导致肿瘤免疫耐受的PD-1/PD-L1通路,重新激活淋巴细胞的抗肿瘤活性,达到治疗肿瘤的目的。

【中山】宫颈癌PD-1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概述
宫颈癌是全球女性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严重威胁女性的生命健康。随着医学科技的不断发展,PD-1靶点靶向药物为宫颈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宫颈癌PD-1靶点靶向药试验的相关信息,帮助您了解这一新型治疗方式。
什么是PD-1靶点靶向药?
PD-1靶点靶向药是一种免疫检查点抑制剂,通过阻断PD-1/PD-L1通路,增强T细胞对肿瘤细胞的杀伤作用,从而发挥抗肿瘤免疫效应。PD-1靶点靶向药物在黑色素瘤、非小细胞肺癌等肿瘤治疗中已取得显著效果,如今在宫颈癌治疗领域也展现出良好的前景。
宫颈癌PD-1靶点靶向药试验招募患者
为了进一步验证PD-1靶点靶向药物在宫颈癌治疗中的效果,我国多家医院联合开展了一项临床试验,旨在招募一定数量的宫颈癌患者参与PD-1靶点靶向药试验。以下是试验的相关信息:
试验名称:宫颈癌PD-1靶点靶向药试验
试验目的:评估PD-1靶点靶向药物在宫颈癌治疗中的疗效和安全性
招募对象: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宫颈癌的患者,年龄在18-70岁之间,不限性别
试验地点:我国多家三甲医院
咨询热线:400-119-1082
参与PD-1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优势
1. 获得最新治疗手段:PD-1靶点靶向药物是一种新型的免疫疗法,有望为宫颈癌患者带来更好的治疗效果。
2. 免费治疗:参与试验的患者将获得免费的PD-1靶点靶向药物治疗。
3. 专业团队跟踪:试验期间,将有专业的医疗团队为患者提供全程跟踪服务,确保治疗效果和安全。
4. 为后续研究提供数据支持:参与试验的患者将为宫颈癌治疗研究提供宝贵的临床数据,为更多患者带来希望。
如何参与宫颈癌PD-1靶点靶向药试验?
如果您符合试验招募条件,且有意愿参与宫颈癌PD-1靶点靶向药试验,请拨打以下咨询热线进行详细了解:
咨询热线:400-119-1082
工作人员将为您解答关于试验的疑问,协助您完成报名手续。让我们一起为宫颈癌患者寻找治疗希望,共同抗击癌魔!
温馨提示
宫颈癌PD-1靶点靶向药试验为宫颈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选择,有望改善患者的生存质量和预后。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朋友符合试验条件,欢迎参与试验,为宫颈癌治疗研究贡献力量。请随时拨打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入选标准
1、参与研究前受试者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2、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岁且≤75岁,女性。
3、东部肿瘤协作组织(ECOG)体能状况评分为0或1。
4、预期生存期≥12周。
5、PD-L1表达水平为CPS≥1,经组织学确诊的宫颈癌,允许的病理类型为鳞癌、腺癌或腺鳞癌。
6、既往未接受过针对持续、复发或转移性(国际妇产科协会[FIGO] IVB 期)宫颈癌的系统性药物治疗,且不能行根治性手术切除和/或根治性同步放化疗者。
7、根据RECIST v1.1 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之前接受过放疗或经其他局部区域性治疗的病灶仅可作为非靶病灶,除非该病灶出现明确进展或经活检证实病灶具体肿瘤活性且病灶可测量。
8、良好的器官功能。
9、有生育能力的受试者必须首次用药前3 天内血HCG检测阴性;有生育能力的受试者及其伴侣在筛选期到末次给药结束后至少6个月必须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保持禁欲(避免异性性交)或使用每年失败率< 1%的避孕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与抑制排卵相关的复方(含雌激素和孕激素)或仅含孕激素的激素避孕、双侧输卵管结扎和/或堵塞、男性绝育和宫内节育器);已切除子宫或绝经的受试者除外(绝经定义:无替代医学原因的前提下至少连续12个月停经,血清促卵泡激素水平在绝经后女性的实验室参考范围之内)。
排除标准
1、有潜在根治性治疗(手术或放射治疗)机会的宫颈癌患者。
2、经过针对持续、复发/转移宫颈癌进行过系统性药物治疗的;既往4周内接受根治性同步放化疗、放疗之前的新辅助治疗、辅助化疗、用作放射增敏剂的化疗者。
3、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和/或癌性脑膜炎的(既往接受过脑部转移的治疗(化疗除外)且影像学显示稳定的可入选。
4、曾患有其他恶性肿瘤的,除外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尿路上皮癌(移行细胞癌)或原位癌(如乳腺癌)。
5、患有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
6、患有其他严重的活动性感染者。
7、HIV感染、活动性乙型肝炎(定义为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HBV DNA>500 IU/mL 或>2500 copies/mL)、活动性丙肝、活动性结核病、梅毒活动期感染者。
8、在随机分组前,毒性和/或手术并发症未充分恢复到1级及以下(脱发除外),或入选/排除标准中规定的水平。
9、对GLS-010和/或其任何辅料存在重度超敏反应的(≥3级)。
10、对顺铂、卡铂、紫杉醇、贝伐珠单抗的任何组分有禁忌症或超敏反应。
11、哺乳及备孕者。
12、接受过同种异体组织/实体器官/实体干细胞移植者。
13、有精神疾病史或药物滥用史者。
14、依从性差或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与本研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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