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胆管癌EGFR免疫治疗免费试验(临床研究招募)

解雨欣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12-08 22:10:07,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肿瘤新药临床实验申请
肿瘤新药临床实验申请

本文介绍了胆管癌这一“沉默的杀手”及其治疗新途径——EGFR免疫治疗。胆管癌发病率上升,传统治疗手段效果不佳,EGFR免疫治疗通过抑制肿瘤细胞生长、扩散和转移,为治疗带来新希望。全球好药网启动了胆管癌EGFR免疫治疗试验临床招募,符合条件的患者可参与。试验旨在评估疗效和安全性,参与者将获得专业治疗、前沿疗法及免费检查治疗药物。本文还提供了报名方式和温馨提示。

【深圳】胆管癌EGFR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结直肠癌】在晚期/转移性消化系统癌症患者中进行的EMB-01治疗的Ib/II期、开放性研究

药品名称:EMB-01注射液

基因分型:免疫治疗

突变基因:EGFR,MET

临床期数:Ⅰ期和Ⅱ期

治疗线数:初治

适应症状:晚期/转移性消化系统癌症,包括胃癌、肝细胞癌、胆管癌和结直肠癌

项目优势:针对EGFR和c-MET两个靶点的具有独特协同机制的双特异性抗体。

【深圳】胆管癌EGFR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一、胆管癌:了解这种“沉默的杀手”

胆管癌是一种起源于胆管上皮细胞的恶性肿瘤,由于早期症状不典型,容易被忽视,因此被称为“沉默的杀手”。在我国,胆管癌的发病率逐年上升,严重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健康。胆管癌的治疗手段有限,传统手术、放疗和化疗效果不佳,因此,寻找新的治疗方法成为当务之急。

二、EGFR免疫治疗:胆管癌治疗的新途径

近年来,随着肿瘤免疫治疗技术的快速发展,EGFR(表皮生长因子受体)成为治疗胆管癌的新靶点。EGFR在胆管癌组织中高表达,通过抑制EGFR的活性,可以抑制肿瘤细胞的生长、扩散和转移。

三、胆管癌EGFR免疫治疗试验:临床招募启动

为了验证胆管癌EGFR免疫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全球好药网携手多家医疗机构,启动了“胆管癌EGFR免疫治疗试验”临床招募活动。以下是关于本次试验的详细介绍。

四、试验简介

本次试验旨在评估胆管癌EGFR免疫治疗药物对胆管癌患者的疗效和安全性。试验药物是一种针对EGFR靶点的单克隆抗体,通过抑制肿瘤细胞的生长和扩散,达到治疗胆管癌的目的。

五、招募条件

以下患者符合招募条件:

1. 经病理诊断为胆管癌的患者;

2. 无法手术切除或术后复发、转移的患者;

3. 未经EGFR靶向治疗的患者;

4. 年龄在18-75岁之间,性别不限;

5. 具有良好的心肺功能,能承受化疗等治疗。

六、参加试验的益处

1. 获得国内顶级医疗机构的专业治疗和跟踪服务;

2. 接受前沿的胆管癌EGFR免疫治疗,有望获得更好的疗效;

3. 免费接受相关检查和治疗药物;

4. 为其他胆管癌患者提供治疗经验,助力医学研究。

七、如何报名参加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符合上述招募条件,欢迎咨询全球好药网,了解详细信息。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咨询热线:400-119-1082

我们的工作人员将为您详细解答疑问,协助您完成报名流程。

八、温馨提示

胆管癌EGFR免疫治疗试验为胆管癌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我们期待更多患者参与到本次试验中,共同为战胜胆管癌而努力。同时,全球好药网将继续关注抗癌新药的研发进展,为患者提供更多治疗信息。

最后,祝愿广大胆管癌患者早日康复,重拾健康生活!

入选标准

1.生物标志物预筛选入组标准:1) 肿瘤样本中 cMET 扩增:cMET基因拷贝数≥5 或 MET/CEP7 比值≥2(FISH 方法检测);或 2) 肿瘤样本中 cMET 过表达:cMET 表达≥2+(IHC 方法检测),或 3) 肿瘤样本中 EGFR 过表达: EGFR 表达≥3+(IHC 方法检测);或 4)血液样本中的其他 EGFR 或 cMET 基因变异(循环肿瘤 DNA,ctDNA):导致EGFR或cMET酪氨酸激酶活化的点突变、插入/缺失(indels)、拷贝数扩增(NGS 方法检测)。

2.临床筛选入组标准 能够理解并愿意签署知情同意书(ICF)。

3.经组织学/细胞学证实的晚期/转移性消化系统癌症(包括胃癌、肝细胞癌、胆管癌和结直肠癌),并有可测量病灶(RECIST 1.1版)。患者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a. 所有已知具有临床获益的标准治疗均失败,标准治疗无法耐受或无可用标准治疗,或拒绝标准治疗的患者有资格参加研究。

b. 有 RESIST 1.1 版定义的可测量病灶。

4.必须具有足够的器官功能。

5.既往抗肿瘤治疗:

a. 如果患者接受了任何已批准或研究性抗癌药治疗,包括化疗、免疫治疗、激素治疗(激素替代治疗、睾酮或口服避孕药除外)、生物治疗,必须在 EMB-01 首

次给药前至少 4 周或在该治疗药物的 5 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短者为准)停止治疗。

b. 局部放疗或骨转移放疗患者必须在 EMB-01 首次给药前 2 周停止治疗。EMB-01 首次给药前 8 周内未使用治疗性放射性药物。

c. 接受了靶向治疗的患者必须在 EMB-01 首次给药前至少4 周或在该治疗药物的 5 个半衰期内停止治疗(以时间较短者为准)。

6.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或伴侣有生育能力的男性患者必须从临床筛选期开始采取一种或多种避孕措施,并在研究治疗期间持续采取该措施,直至研究治疗末次

给药后 3 个月。

7.ECOG 评分≤2。


排除标准

1. 生物标志物预筛选排除标准:1) 患者不愿意签署生物标志物预筛选 ICF。 2) 患者的 EGFR 和/或 cMET 的中心实验室检查结果不符合生物标志物预筛选入组标准的患者。

2. 临床筛选排除标准 预期寿命<3 个月。

3. 排除罹患原发性中枢神经系统(CNS)恶性肿瘤或伴有症状性CNS(软脑膜/蛛网膜或脑)转移的患者入组。无症状性 CNS 转移的患者有资格参加研究。

4.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5. 临床筛选前 28 天内接受过大型手术的患者。手术伤口必须完全愈合。

6. 原已存在的其他严重的内科疾病(例如,无法控制的糖尿病、无法控制的活动性感染、活动性胃溃疡、无法控制的癫痫发作、脑血管意外、胃肠出血、重度凝血障碍体征和症状、心脏疾病)、精神疾病、心理疾病、家族病或地方疾病,研究者认为其会干扰计划分期、治疗和随访、影响患者依从性或使患者处于治疗相关并发症的高危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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