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12-03 08:30:08,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概述了神经内分泌瘤的起源、治疗困境及新希望。无靶点神经内分泌瘤患者面临治疗选择少的问题,新临床试验通过筛选潜在靶点的药物提供精准治疗。试验优势包括个体化、精准治疗和安全性高。参与试验需满足年龄、病理学检查等条件。本文呼吁符合条件的患者参与试验,以共同抗击肿瘤。
【阿坝】神经内分泌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实体瘤】评价LBL-024在晚期恶性肿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物代谢动力学特征及初步有效性的 I/II期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LBL-024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无靶点要求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1、A1:至少一线治疗失败且未经PD-(L)1抑制剂治疗的胃肠神经内分泌瘤G3(Ki-67增殖指数≥55%)和神经内分泌癌; 2、A2:至少一线治疗失败且未经PD-(L)1抑制剂治疗的非胃肠神经内分泌瘤G3 (Ki-67增殖指数≥55%)和神经内分泌癌(不包括胰腺神经内分泌癌和小细胞肺癌); 3、A3:既往未经PD-(L)1治疗的默克尔细胞癌(MCC); 4、B:至少一线治疗失败且未经PD-(L)1抑制剂治疗的胆道腺癌,包括肝内胆管癌、肝外胆管癌和胆囊癌; 5、C1:无驱动基因:既往接受过PD-(L)1抑
项目优势:LBL-024是维立志博自主研发、拥有知识产权的PD-L1/4-1BB双特异抗体。该产品由高亲和力的抗PD-L1的单克隆抗体和抗4-1BB单链抗体组成,LBL-024能够阻断PD-1/PD-L1免疫抑制通路并条件性激活4-1BB共刺激受体,从而起到了解除免疫抑制(松刹车)和激活免疫系统(踩油门)的双重协同作用,是一种极具潜力的抗肿瘤双特异抗体。

【阿坝】神经内分泌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神经内分泌瘤概述
神经内分泌瘤是一种起源于神经内分泌细胞的肿瘤,可以发生在身体的多个部位,如胰腺、胃肠道、肺等。这类肿瘤的发病率逐年上升,但由于早期症状不明显,容易被忽视,导致延误治疗。
二、无靶点神经内分泌瘤的治疗困境
传统的化疗和放疗对无靶点神经内分泌瘤的疗效有限,患者往往面临治疗选择少的困境。近年来,靶向治疗在肿瘤治疗中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但无靶点神经内分泌瘤的患者却无法从中受益。
三、神经内分泌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新希望的到来
神经内分泌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是一项针对无靶点神经内分泌瘤患者的临床试验,旨在寻找新的治疗策略,为患者带来新希望。该试验通过筛选具有潜在靶点的药物,为无靶点神经内分泌瘤患者提供精准治疗。
四、试验流程及优势
1. 筛选患者:通过基因检测、影像学检查等方法,筛选出无靶点神经内分泌瘤患者。
2. 药物筛选:针对患者的基因特点,筛选出具有潜在靶点的靶向药物。
3. 临床试验:将筛选出的药物应用于患者,观察疗效和安全性。
优势:
(1)个体化治疗:根据患者的基因特点,量身定制治疗方案。
(2)精准治疗:针对潜在靶点,提高治疗效果。
(3)安全性高:靶向药物副作用相对较小,患者耐受性好。
五、参与试验的条件和流程
1. 条件:年龄18-75岁,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无靶点神经内分泌瘤患者,无严重并发症。
2. 流程:
(1)电话咨询: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试验详情。
(2)预约报名:通过电话预约报名,参加临床试验。
(3)评估筛选:经过专家评估,符合条件者进入临床试验。
(4)治疗观察:在临床试验过程中,密切观察患者的疗效和安全性。
六、温馨提示
神经内分泌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无靶点神经内分泌瘤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选择。通过精准医疗,提高治疗效果,降低副作用,为患者带来更多希望。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试验条件,欢迎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试验详情,共同抗击肿瘤。

入选标准
用药周期
注射用冻干制剂LBL-024的规格:100mg/瓶。
用法用量:0.2 mg/kg,每3周给药1次(1-6例);0.8 mg/kg,每3周给药1次(3-6例);3.2 mg/kg,每3周给药1次(3-6例);10 mg/kg,每3周给药1次(3-6例);15 mg/kg,每3周给药1次(3-6例);25 mg/kg,每3周给药1次(3-6例)。
用药时程:每次输注通常在30-120分钟内完成,首次静脉输注可在60 min以上,如无输注不良反应,后续静脉输注时间可缩短但至少30 min以上。
入选标准
1、 同意遵循试验治疗方案和访视计划,自愿入组,并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
2、 年龄18-75周岁(含边界值),性别不限
3、 经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复发或转移性晚期恶性肿瘤患者
4、 东部肿瘤协作组体力状况评分标准(ECOG)为0~1分
5、 预期生存时间至少12周
6、 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育龄期女性愿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试验药物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采取高效避孕措施(包括禁欲、宫内节育器、各类激素避孕、正确使用避孕套等);育龄期女性包括绝经前女性和绝经后2年内的女性。育龄期女性在首次试验药物给药前7天内的血妊娠检测结果必须为阴性
排除标准
排除标准
1、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除外以下几项: 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6周内; 口服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的为准); 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成药或中草药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
2、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研究药物或治疗
3、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
4、 既往对抗体类药物治疗有严重的超敏反应或已知对LBL-024处方中任何组分过敏
5、 具有临床症状的脑实质转移或脑膜转移,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6、 有活动性感染,且目前需要静脉抗感染治疗者
7、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抗体检测阳性
8、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9、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依从性或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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