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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述了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试验的相关知识,指出HER2靶点在乳腺癌治疗中的重要性。文章详细介绍了试验的筛选、治疗和随访阶段,以及试验的优势和挑战。HER2靶向治疗能显著提高患者生存率,具有个性化治疗、副作用小等优势,但面临药物研发成本高、耐药性和试验周期长等问题。文章最后提供咨询热线,方便HER2阳性乳腺癌患者了解试验信息。
【衡水】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乳腺癌】FCN-437c 联合氟维司群治疗HR+/HER2-乳腺癌的III期临床试验
药品名称:FCN-437c胶囊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HER2
临床期数:Ⅲ期
治疗线数:二线失败
适应症状:二线及以上HR+、HER2-的晚期乳腺癌患者
项目优势:

【衡水】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概述
乳腺癌是全球女性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严重威胁女性健康。在乳腺癌的治疗中,针对HER2靶点的靶向治疗药物因其显著的疗效和较低的副作用而备受关注。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试验的相关知识,帮助您了解这一领域的前沿动态。
二、HER2靶点与乳腺癌
HER2(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是乳腺癌治疗中一个重要的靶点。HER2基因扩增或蛋白过表达会导致细胞异常增殖,进而引发乳腺癌。据统计,约20%-30%的乳腺癌患者存在HER2基因异常。针对HER2靶点的靶向治疗药物,如曲妥珠单抗、帕妥珠单抗等,能够有效抑制HER2阳性乳腺癌的生长,提高患者生存率。
三、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试验概述
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试验是一种针对HER2阳性乳腺癌患者的临床试验,旨在评估新型靶向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试验通常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筛选阶段:通过基因检测确定患者是否为HER2阳性,符合条件者可进入试验。
治疗阶段:患者接受新型靶向药物治疗,同时进行疗效评估和安全性监测。
随访阶段:治疗结束后,患者需定期随访,以评估药物长期疗效和潜在副作用。
四、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优势
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试验具有以下优势:
个性化治疗:根据患者基因型选择合适的靶向药物,提高治疗效果。
副作用较小:与化疗相比,靶向治疗副作用较小,患者生活质量较高。
临床数据丰富:通过试验,可以为新型靶向药物的研发提供大量临床数据,为未来治疗提供参考。
五、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挑战
尽管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试验具有诸多优势,但仍面临以下挑战:
药物研发成本高:新型靶向药物的研发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导致药物价格较高。
药物耐药性:部分患者在使用靶向药物过程中可能出现耐药性,影响治疗效果。
临床试验周期长:从药物筛选到随访结束,临床试验周期较长,对患者的耐心和毅力是种考验。
六、温馨提示
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试验为HER2阳性乳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通过参加试验,患者可以接受个性化的治疗方案,提高生存率和生活质量。如果您或您的亲友患有HER2阳性乳腺癌,欢迎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更多关于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信息。

入选标准
1 年龄≥18岁,确诊为HR+、HER2-的晚期乳腺癌女性患者;
2 任意绝经状态,绝经后定义为: a.双侧卵巢切除术后; b.年龄≥60岁; c.年龄<60岁,且在没有化疗和服用他莫昔芬、托瑞米芬和卵巢功能抑制治疗的情况下停经1年以上,同时血FSH及雌二醇水平符合绝经后的范围;而正在服用他莫昔芬、托瑞米芬,年龄< 60岁的停经患者,必须连续检测血FSH及雌二醇水平符合绝经后的范围;
3 既往治疗标准:二线及以上患者可入组。
4 美国东部肿瘤合作组( Eastern Cooperative Oncology Group ,ECOG)体力状况评分0或1分;
5 根据RECIST 1.1标准,患者必须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病灶,或仅有骨转移的患者,如果不存在可测量的病灶,则必须至少存在一个以溶骨性病变为主的骨病灶;
6 预计生存期至少12周;
7 患者有足够的骨髓和器官功能;
8 愿意并有能力遵从计划的访视、治疗计划、实验室检查及其他试验程序;
9 患者充分了解本研究,并愿意签署知情同意书(Inform Consent Form,ICF)。
10 仅适用于围绝经期/绝经前患者:必须在整个研究期间和停药后至少90天内与伴侣 至少采用高效的失败率<1%/年避孕方法
排除标准
1 既往治疗标准: a. 既往接受过CDK4/6抑制剂、氟维司群或依维莫司治疗; b. 针对晚期乳腺癌既往接受过超过一线的系统化疗; c. 开始给药前2周内接受过内分泌治疗; d. 开始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放疗、大手术治疗、肿瘤免疫治疗、 单抗类抗肿瘤药物治疗、和其他研究者认为会干扰研究药物疗效的系统性抗肿瘤治疗;
2 存在内脏危象不适合内分泌治疗的患者;
3 炎性乳腺癌;
4 存在临床上未控制的、需要反复引流或医疗干预(在首次给药前2周内)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水;
5 参加研究前3年内曾诊断为任何其他恶性肿瘤,经根治性治疗的早期恶性肿瘤(原位癌或Ⅰ期肿瘤)除外,如充分治疗的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皮肤癌或宫颈原位癌;
6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反应尚未恢复至≤1级(NCI-CTCAE 5.0 版);
7 心脏功能和疾病符合下述情况之一: a. 筛查期在研究中心进行12导联心电图(Electrocardiogram,ECG)测量,根据采用仪器的QTcF公式计算,QTcF > 470毫秒; b. 具有临床意义的心律失常,包括但不限于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II度房室传导阻滞; c. 任何增加QTc间期延长的风险因素,例如低钾血症、遗传性长QT综合征,服用延长QTc间期的药物(主要包括抗Ia、Ic、III类抗心律失常药物,潜在延长QTc间期的药物见附录6; d. 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New York Heart Association,NYHA)分级 ≥ 2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
8 吞咽困难,或患有活动性消化系统疾病,或接受过重大消化道手术,或患有吸收不良综合症,或其他可能损害FCN-437c吸收的情况(如溃疡性病变、不可控制的恶心、呕吐、腹泻、吸收障碍综合征和小肠切除术);
9 已知对试验用药氟维司群,戈舍瑞林,或对FCN-437c或其他任何辅料过敏;
10 临床疑似脑转移、脑膜转移或不稳定脑实质转移者,但稳定的脑转移可入组。
11 活 动 性 感 染 , 包 括 乙 肝 表 面 抗 原 ( HBsAg) 检 测 阳 性 , 且 乙 肝 DNA 定 量≥1.00×103IU/ml的患者;丙肝抗体(Anti-HCV)阳性;感染人免疫缺陷病毒(HIV)者;
12 研究者认为可影响方案依从性或影响患者签署ICF的具有临床意义的任何其他疾病或状况(如不可控制的糖尿病、活动性的或不可控制的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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