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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PD-1免疫治疗的概念及其在实体瘤治疗中的应用。PD-1免疫治疗是一种新型肿瘤免疫疗法,通过抑制PD-1/PD-L1通路提高肿瘤治愈率,已在多种实体瘤中取得显著疗效。实体瘤PD-1免疫治疗试验为患者提供了更多治疗选择,拓宽了治疗范围,提高了治疗效果,减少了副作用。参与试验需满足一定条件,试验具有个性化治疗、高效便捷、费用优惠等优势。全球好药网提供试验相关信息和咨询服务,助力患者战胜癌症。
【拉萨】实体瘤(不限癌种)PD-1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评估IAP0971在晚期恶性肿瘤受试者的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IAP0971
基因分型:免疫治疗
突变基因:PD-1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晚期恶性肿瘤
项目优势:注射用IAP0971是创新抗体细胞因子,细胞因子是肿瘤微环境(TME)中细胞通讯的关键介质强有力的证据表明一些细胞因子,尤其是参与适应性免疫应答的细胞因子 (如IFNv、IL-2和IL-12) 有助于抗肿瘤免疫。

【拉萨】实体瘤(不限癌种)PD-1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一、什么是PD-1免疫治疗?
PD-1免疫治疗,全称程序性死亡蛋白-1抑制剂治疗,是一种新型的肿瘤免疫疗法。它通过抑制PD-1/PD-L1通路,增强T细胞对肿瘤细胞的杀伤作用,从而提高肿瘤的治愈率。PD-1免疫治疗已经在黑色素瘤、非小细胞肺癌、肾细胞癌等多种实体瘤中取得了显著的疗效。
二、实体瘤(不限癌种)PD-1免疫治疗试验的意义
实体瘤(不限癌种)PD-1免疫治疗试验的开展,意味着广大肿瘤患者有了更多治疗选择。这项试验不仅针对特定类型的肿瘤,而是涵盖了所有实体瘤,为患者提供了更广泛的受益可能。以下是这项试验的几个重要意义:
拓宽治疗范围:不再受限于特定肿瘤类型,让更多患者受益。
提高治疗效果:PD-1免疫治疗有望提高肿瘤的治愈率。
减少副作用:相较于传统化疗,PD-1免疫治疗的副作用较小。
三、如何参与实体瘤(不限癌种)PD-1免疫治疗试验?
参与实体瘤(不限癌种)PD-1免疫治疗试验,首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年龄在18-75岁之间;
经病理学确诊为实体瘤;
未接受过PD-1免疫治疗或其他免疫治疗;
无明显心、肝、肾等器官功能损害。
如果您满足以上条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参与试验:
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试验详情;
根据工作人员的指引,填写相关资料,预约参加试验;
按照试验流程,完成相关检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四、实体瘤(不限癌种)PD-1免疫治疗试验的优势
相较于传统治疗方式,实体瘤(不限癌种)PD-1免疫治疗试验具有以下优势:
个性化治疗:根据患者的病情和体质,制定合适的治疗方案。
高效便捷:试验流程清晰,患者参与度高,治疗周期短。
费用优惠:试验期间,患者可享受优惠政策,减轻经济负担。
五、温馨提示
实体瘤(不限癌种)PD-1免疫治疗试验为肿瘤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全球好药网作为专业的抗癌新药信息交流平台,将竭诚为您提供试验相关信息和咨询服务。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试验条件,欢迎拨打咨询热线:400-119-1082,开启全新的治疗之旅!让我们携手共进,战胜癌症,重拾健康人生!

入选标准
1 年龄为18~80周岁(包含上下限),性别不限。
2 I期(含Ia期与Ib期)研究: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晚期恶性肿瘤患者,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方案,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
3 根据实体瘤治疗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1.1版本(附录2)或淋巴瘤疗效评价标准Lugano 2014版本(附录5),Ia期至少有一个可评估的肿瘤病灶;Ib期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位于既往放疗区域或其他局部区域性治疗部位的肿瘤病灶,一般不作为可测量病灶,除非该病灶出现明确进展或放疗三个月后持续存在)。
4 同意提供既往储存的肿瘤组织标本或者进行活检以采集肿瘤病灶组织送往中心实验室进行PD-L1表达水平检测。
5 体力状况评分ECOG为0~1分。
6 具有充分的器官和骨髓功能。实验室检查应满足:①血液系统(14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或造血刺激因子治疗):血红蛋白(HGB)≥90 g/L、白细胞计数(WBC)≥3.0×109/L、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L、血小板计数(PLT)≥75×109/L;②肝功能:总胆红素(TBIL)≤3.0×正常值上限(ULN)、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3.0×ULN(肝转移或肝癌患者:≤5.0×ULN);③肾功能:血清肌酐(Cr)≤3.0×ULN或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法(附录3)计算肌酐清除率≥50 mL/min;④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
7 预计生存期≥3个月。
8 有生育能力的合格患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后至少90天内与其伴侣一起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激素或屏障法或禁欲);育龄期的女性患者在首次给药前7天内的血或尿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
9 受试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 已知对任何单克隆抗体有严重超敏反应(CTCAE 5.0 ≥3级)。
2 在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除外以下几项: 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为首次给药前6周内; 口服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给药前2周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的为准); 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成药为首次给药前2周内。
3 在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研究药物或治疗。
4 在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
5 在首次给药前14天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糖皮质激素(强的松>10 mg/天或等价剂量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 除外以下情况:使用局部、眼部、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型糖皮质激素治疗;短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进行预防治疗(例如预防造影剂过敏)。
6 在首次给药前14天内使用过免疫调节药物,包括但不限于胸腺肽、白介素-2、干扰素等。
7 在首次给药前4周内使用过减毒活疫苗。
8 既往曾接受过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器官移植者。
9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级或入选标准的相关规定(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2级外周神经毒性、经激素替代治疗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等)。
10 有活动性感染,且目前需要静脉抗感染治疗者。
11 目前患有间质性肺病者(除外不需要激素治疗的放射性肺纤维化)。
12 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 有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如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等; 经Fridericia法校正的QT间期(QTcF)均值>470 ms;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急性冠脉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主动脉夹层、脑卒中或其他3级及以上心脑血管事件; 存在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II级的心力衰竭或左室射血分数(LVEF)<50%,或有其他研究者判断具有高风险的结构性心脏病; 临床无法控制的高血压;
13 现患有活动性、或曾患过且有复发可能的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患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血管炎等),除外临床稳定的自身免疫甲状腺病、I型糖尿病患者。
14 曾接受免疫治疗并出现≥3级irAE或≥2级免疫相关性心肌炎。
15 临床无法控制的第三间隙积液,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16 已知有酒精或药物依赖。
17 精神障碍者或依从性差者。
18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9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它严重的系统性疾病史,或存在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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