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胆管癌EGFR免疫治疗免费试验(免费用药检测)

王雨萱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9-18 20:50:05,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肿瘤新药临床实验申请
肿瘤新药临床实验申请

本文介绍了胆管癌EGFR免疫治疗试验,一种针对胆管癌的创新免疫疗法,旨在为传统治疗无效或耐药的患者提供新选择。试验通过靶向EGFR抑制肿瘤生长,旨在提高治疗效果和患者生存质量。参与对象为病理确诊的胆管癌患者,需满足特定条件。试验流程包括咨询评估、签署同意书、检查测试、免疫治疗和随访。参与试验存在风险与收益,且为后续患者提供数据支持。有意参与者可通过咨询热线报名。

【泰州】胆管癌EGFR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结直肠癌】在晚期/转移性消化系统癌症患者中进行的EMB-01治疗的Ib/II期、开放性研究

药品名称:EMB-01注射液

基因分型:免疫治疗

突变基因:EGFR,MET

临床期数:Ⅰ期和Ⅱ期

治疗线数:初治

适应症状:晚期/转移性消化系统癌症,包括胃癌、肝细胞癌、胆管癌和结直肠癌

项目优势:针对EGFR和c-MET两个靶点的具有独特协同机制的双特异性抗体。

【泰州】胆管癌EGFR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一、什么是胆管癌EGFR免疫治疗试验?

胆管癌是一种起源于胆管上皮细胞的恶性肿瘤,在癌症类型中较为罕见,但治疗难度大,预后较差。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作为肿瘤细胞生长的关键驱动因子,在胆管癌的治疗中扮演着重要角色。EGFR免疫治疗试验,是通过特定的免疫制剂,针对胆管癌患者体内的EGFR进行靶向治疗,旨在抑制肿瘤细胞生长,提升治疗效果。

二、试验的意义与目的

本次胆管癌EGFR免疫治疗试验,旨在通过创新的免疫疗法,为传统治疗手段无效或耐药的胆管癌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试验的意义不仅在于探索更高效的治疗方法,更在于为患者带来生存期的延长和生活质量的提高。

三、哪些患者可以参与试验?

胆管癌EGFR免疫治疗试验的参与对象主要是经过病理学确诊的胆管癌患者,且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对传统治疗(如化疗、放疗)无效或产生耐药;二是肿瘤组织中EGFR表达阳性;三是有适当的身体条件,能够承受免疫治疗带来的副作用。

四、参与试验的流程是怎样的?

参与胆管癌EGFR免疫治疗试验的流程主要包括:初步咨询与评估、签署知情同意书、进行必要的检查与测试、接受免疫治疗、定期随访与评估。整个流程将在专业医疗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权益。

五、参与试验的风险与收益

任何临床试验都存在一定的风险与不确定性。参与胆管癌EGFR免疫治疗试验,患者可能会遇到治疗相关的副作用,如疲劳、皮疹、腹泻等。然而,潜在收益也是显而易见的,包括但不限于:获得新的治疗机会、可能的治疗效果、为后续患者提供宝贵的数据支持。

六、如何加入胆管癌EGFR免疫治疗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符合胆管癌EGFR免疫治疗试验的条件,并有意参与,请联系我们的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的专业团队将为您提供详细的咨询和必要的协助,帮助您了解试验的详细信息,并指导您完成报名流程。

七、温馨提示

胆管癌EGFR免疫治疗试验,为胆管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在科学研究的道路上,我们从未停止探索的脚步。让我们携手共进,为战胜癌症贡献一份力量。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随时拨打我们的咨询热线:400-119-1082。

入选标准

1.生物标志物预筛选入组标准:1) 肿瘤样本中 cMET 扩增:cMET基因拷贝数≥5 或 MET/CEP7 比值≥2(FISH 方法检测);或 2) 肿瘤样本中 cMET 过表达:cMET 表达≥2+(IHC 方法检测),或 3) 肿瘤样本中 EGFR 过表达: EGFR 表达≥3+(IHC 方法检测);或 4)血液样本中的其他 EGFR 或 cMET 基因变异(循环肿瘤 DNA,ctDNA):导致EGFR或cMET酪氨酸激酶活化的点突变、插入/缺失(indels)、拷贝数扩增(NGS 方法检测)。

2.临床筛选入组标准 能够理解并愿意签署知情同意书(ICF)。

3.经组织学/细胞学证实的晚期/转移性消化系统癌症(包括胃癌、肝细胞癌、胆管癌和结直肠癌),并有可测量病灶(RECIST 1.1版)。患者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a. 所有已知具有临床获益的标准治疗均失败,标准治疗无法耐受或无可用标准治疗,或拒绝标准治疗的患者有资格参加研究。

b. 有 RESIST 1.1 版定义的可测量病灶。

4.必须具有足够的器官功能。

5.既往抗肿瘤治疗:

a. 如果患者接受了任何已批准或研究性抗癌药治疗,包括化疗、免疫治疗、激素治疗(激素替代治疗、睾酮或口服避孕药除外)、生物治疗,必须在 EMB-01 首

次给药前至少 4 周或在该治疗药物的 5 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短者为准)停止治疗。

b. 局部放疗或骨转移放疗患者必须在 EMB-01 首次给药前 2 周停止治疗。EMB-01 首次给药前 8 周内未使用治疗性放射性药物。

c. 接受了靶向治疗的患者必须在 EMB-01 首次给药前至少4 周或在该治疗药物的 5 个半衰期内停止治疗(以时间较短者为准)。

6.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或伴侣有生育能力的男性患者必须从临床筛选期开始采取一种或多种避孕措施,并在研究治疗期间持续采取该措施,直至研究治疗末次

给药后 3 个月。

7.ECOG 评分≤2。


排除标准

1. 生物标志物预筛选排除标准:1) 患者不愿意签署生物标志物预筛选 ICF。 2) 患者的 EGFR 和/或 cMET 的中心实验室检查结果不符合生物标志物预筛选入组标准的患者。

2. 临床筛选排除标准 预期寿命<3 个月。

3. 排除罹患原发性中枢神经系统(CNS)恶性肿瘤或伴有症状性CNS(软脑膜/蛛网膜或脑)转移的患者入组。无症状性 CNS 转移的患者有资格参加研究。

4.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5. 临床筛选前 28 天内接受过大型手术的患者。手术伤口必须完全愈合。

6. 原已存在的其他严重的内科疾病(例如,无法控制的糖尿病、无法控制的活动性感染、活动性胃溃疡、无法控制的癫痫发作、脑血管意外、胃肠出血、重度凝血障碍体征和症状、心脏疾病)、精神疾病、心理疾病、家族病或地方疾病,研究者认为其会干扰计划分期、治疗和随访、影响患者依从性或使患者处于治疗相关并发症的高危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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