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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述了白血病及其治疗方法,重点介绍了针对CD7阳性急性髓细胞性白血病(AML)的【白血病CD7细胞治疗试验】,该试验通过改造患者免疫细胞以识别并杀死白血病细胞,具有个性化、安全、效果显著等优势。现正招募AML患者参与试验,旨在拓宽治疗途径,推动医学发展,提升我国在细胞治疗领域的国际影响力。
【兰州】白血病CD7细胞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血液系统肿瘤】PA3-17复发/难治性CD7阳性血液瘤
药品名称:PA3-17注射液
基因分型:细胞治疗
突变基因:CD7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经标准治疗失败或缺乏有效治疗手段的复发/难治性急性T淋巴母细胞白血病/淋巴瘤
项目优势:靶向CD7自体嵌合抗原受体T细胞

【兰州】白血病CD7细胞治疗免费试验
一、概述
白血病,一种起源于造血系统的恶性肿瘤,严重威胁着患者的生命安全。在众多白血病患者中,CD7阳性急性髓细胞性白血病(AML)患者占有一定比例。近年来,【白血病CD7细胞治疗试验】成为研究热点,为这类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这项试验,帮助您了解这一前沿治疗手段。
二、【白血病CD7细胞治疗试验】简介
CD7是一种在T细胞和部分髓系细胞表面表达的糖蛋白。研究发现,CD7阳性AML患者对传统化疗药物的敏感性较低,预后较差。因此,针对CD7阳性AML的细胞治疗试验应运而生。
【白血病CD7细胞治疗试验】通过采集患者自身的免疫细胞,对其进行改造,使其具有识别并杀死CD7阳性白血病细胞的能力。经过体外培养和扩增后,再将这些免疫细胞输回患者体内,发挥抗肿瘤作用。
三、试验优势
1. 个性化治疗: 根据患者自身的免疫状态和病情,定制个性化的细胞治疗方案,提高治疗效果。
2. 安全性高: 采用患者自身免疫细胞,降低免疫排斥反应和副作用。
3. 效果显著: 临床试验表明,CD7细胞治疗对部分AML患者具有显著的疗效。
四、招募信息
为了进一步验证【白血病CD7细胞治疗试验】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现面向全球招募AML患者参与临床试验。以下是招募详细信息:
招募对象:CD7阳性AML患者
试验地点:我国某知名三甲医院
报名方式: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报名详情
五、参与试验的意义
参与【白血病CD7细胞治疗试验】,对AML患者来说,不仅是一种新的治疗选择,更是一种为未来治疗探索道路的责任。以下是参与试验的几大意义:
1. 拓宽治疗途径: 为AML患者提供更多治疗选择,提高生存率。
2. 促进医学发展: 通过临床试验,为后续研究提供宝贵的数据和经验。
3. 提升国际影响力: 我国在细胞治疗领域取得突破,提升国际竞争力。
六、温馨提示
【白血病CD7细胞治疗试验】为AML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在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的支持下,我们期待更多患者参与临床试验,共同为战胜白血病贡献力量。愿每一个患者都能重获健康,拥抱美好生活!

入选标准
(1)年龄18~70岁(包括界值),性别不限;
(2)预期生存时间≥3个月;
(3)ECOG评分0-1分;
(4)根据WHO2016标准确诊的恶性淋巴瘤:优先入组急性T淋巴母细胞白血病/淋巴瘤(包括早期前T淋巴母细胞白血病);
(5)经标准治疗失败或缺乏有效治疗手段的复发/难治性急性T淋巴母细胞白血病/淋巴瘤(包括早期前T淋巴母细胞白血病)受试者,符合以下任一标准:
① 经至少两个疗程的规范诱导化疗后未获缓解者;
② 完全缓解后早期(﹤12个月)复发者;或完全缓解后晚期(≥12个月)复发且经一个疗程的规范诱导化疗后未获缓解者;
③ 经两线及以上化疗方案治疗后未获缓解者;
④ 经造血干细胞移植后复发者。
(6)筛选时骨髓检查应用流式明确诊断为CD7阳性和/或肿物病理免疫组化明确诊断为CD7阳性,且肿物阳性率≥30%的血液淋巴系统恶性肿瘤;
(7)对于累及骨髓和/或外周血的CD7阳性血液淋巴系统恶性肿瘤,应用流式检测方法明确肿瘤细胞表面免疫表型为CD4和CD8双阴性的患者;
(8)肝肾功能、心肺功能满足以下要求:
a)肌酐≤1.5 ULN;
b)左室射血分数≥45%;
c)血氧饱和度>91%;
d)总胆红素≤2×ULN;ALT和AST≤2.5×ULN;研究者判断由于疾病导致的(例如肝浸润或胆管阻塞)引起的ALT和AST异常,其指标可放宽至≤5×ULN;
(9)能理解本试验并已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需要使用免疫抑制剂者;
(2)在筛选前5年内患有T细胞血液系统恶性肿瘤以外的恶性肿瘤,除了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基底细胞或鳞状上皮细胞皮肤癌、根治术后的局部前列腺癌、根治术后的乳腺导管原位癌;
(3)乙肝表面抗原(HBsAg)或乙肝核心抗体(HBcAb)阳性且外周血乙型肝炎病毒(HBV)DNA滴度检测不在正常参考值范围内;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且外周血丙型肝炎病毒(HCV)RNA阳性者;人体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者;巨细胞病毒(CMV)DNA检测阳性者;梅毒检测阳性者;
(4)严重心脏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不稳定型心绞痛、心肌梗死(筛选前6个月内)、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类≥III级)、严重心律失常;
(5)经研究者判断不稳定的系统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需要药物治疗的严重肝脏、肾脏或代谢性疾病;
(6)在筛选前7天内,存在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感染或不可控感染(轻度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和上呼吸道感染除外);
(7)已怀孕或哺乳期妇女,及在细胞回输后2年内计划妊娠的女性受试者或伴侣在其细胞回输后2年内计划妊娠的男性受试者;
(8)筛选前接受过CAR-T治疗或其他基因修饰细胞治疗者;
(9)筛选前7天内正在接受系统性类固醇治疗或经研究者判定治疗期间需要长期使用系统性类固醇治疗的受试者(吸入性或局部使用除外);
(10)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研究;
(11)受试者筛选时有证据显示中枢神经系统受侵;
(12)经研究者判断,不符合细胞制备的情形;
(13)其他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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