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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述了BRCA1/2靶点在实体瘤治疗中的重要性,详细介绍了一种针对该靶点的靶向药试验。该试验旨在评估靶向药物在治疗实体瘤方面的安全性、耐受性和疗效,为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符合条件的患者可免费获得治疗,并得到专业医疗团队的全程管理。文中还提供了试验报名咨询热线,鼓励患者积极参与,共同为战胜癌症而努力。
【屯昌】实体瘤(不限癌种)BRCA1/2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实体瘤】CVL218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耐受性及药代动力学I期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CVL218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BRCA1/2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一线失败
适应症状:主要包括乳腺癌,前列腺癌,肺癌,膀胱癌,胃癌,肠癌,胆道肿瘤,胰腺癌,黑色素瘤,脑胶质瘤等。既往曾接受 ≤ 2线用于晚期或转移性疾病的化疗。
项目优势: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屯昌】实体瘤(不限癌种)BRCA1/2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概述:BRCA1/2靶点,实体瘤治疗的新突破
癌症治疗一直是医学界的难题,尤其是对于实体瘤患者来说,传统治疗手段往往效果有限。然而,随着医学科技的不断发展,针对特定基因靶点的靶向治疗药物逐渐成为抗癌新趋势。其中,实体瘤(不限癌种)BRCA1/2靶点靶向药试验引起了广泛关注。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这一试验,帮助广大患者了解并把握这一治疗新希望。
二、BRCA1/2靶点:实体瘤治疗的关键所在
BRCA1/2是人体内的两个基因,它们负责修复DNA损伤,维持细胞正常生长。然而,当这两个基因发生突变时,细胞修复功能受损,从而导致癌症的发生。研究发现,BRCA1/2突变不仅与乳腺癌、卵巢癌密切相关,还广泛存在于其他实体瘤中。
三、靶向药试验:为实体瘤患者带来新希望
实体瘤(不限癌种)BRCA1/2靶点靶向药试验,是一种针对BRCA1/2基因突变的靶向治疗药物的临床试验。该试验旨在评估靶向药物在治疗实体瘤方面的安全性、耐受性和疗效,为广大患者提供一种新的治疗选择。
以下是你需要了解的几个关键点:
1. 试验药物:本次试验的靶向药物是一种针对BRCA1/2基因突变的抑制剂,通过抑制突变基因的表达,达到杀死肿瘤细胞的目的。
2. 招募对象:本次试验招募的对象为实体瘤患者,不限癌种,只要存在BRCA1/2基因突变,均可报名参加。
3. 试验流程:患者需经过筛选、入组、治疗、随访等环节。在治疗过程中,医生会密切关注患者的病情变化,并根据需要调整治疗方案。
四、参与试验:如何报名及了解更多信息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朋友符合招募条件,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实体瘤(不限癌种)BRCA1/2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信息,或希望参与本次试验,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
以下是为何你应该考虑参与本次试验的几个原因:
1. 先进的治疗手段:靶向治疗药物具有针对性更强、副作用更小的特点,有望为患者带来更好的治疗效果。
2. 专业的医疗团队:参与试验的患者将得到专业医疗团队的密切关注和全程管理,确保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 免费治疗:符合条件的患者将免费获得靶向药物的治疗,减轻经济负担。
五、温馨提示:把握治疗新希望,共筑抗癌之路
实体瘤(不限癌种)BRCA1/2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我国广大实体瘤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在抗癌道路上,每一个新的尝试都可能成为改变命运的转折点。我们诚挚邀请符合条件的患者积极参与本次试验,共同为战胜癌症而努力。
如有疑问或需要报名,请随时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入选标准
1、自愿参与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能够遵照医嘱完成治疗并配合随访;
2、年龄18~75岁(含两端),性别不限;
3、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为晚期或转移性恶性肿瘤,包括乳腺癌、前列腺癌、肺癌、膀胱癌、胃癌、肠癌、胆道肿瘤、胰腺癌、黑色素瘤、脑胶质瘤等;
4、既往接受过≤2线用于晚期或转移性疾病的化疗;
5、根据 RECIST 1.1 标准,患者至少有一处影像学(CT 或 MRI)可测量或可评估病灶(最大径≥10 mm,若为淋巴结,是短径≥1 5mm);前列腺癌以 PSA、循环肿瘤细胞指标纳入试验可不要求具有可测量或可评估病灶;
6、有证据能证实存在胚系或体系 BRCA1 或 BRCA2 基因突变,患者需根据要求提供组织或血液样本进行复核;
7、ECOG评分0~1分;
排除标准
1 既往使用或正在使用以PARP为靶点的抗肿瘤药物(既往接受过PARP抑制剂,但使用PARP抑制剂未达治疗剂量不超过28天且不是最近一线治疗的患者除外)
2 仍存在既往治疗引起的 ≥ 2级的未缓解恢复的急性毒副反应 ,除非是不存在安全性风险的AE(如脱发、神经病变和特定的实验室检查异常)
3 筛选前4周内曾接受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免疫治疗、研究药物、具有抗癌作用的中成药,营养补充剂,但用于骨质疏松症的双膦酸盐和地诺单抗如果在筛选4周内以稳定剂量使用,则允许继续使用;
4 可能会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患者(如 Crohn 氏病,溃疡性结肠炎或胃全切除等)
5 筛选前4周内出现过咳血或咯血者(定义为咳出或咯出≥1茶匙鲜血或小血块或只咳血无痰液),但不排除痰中带血者;
6 曾患有持续的出血性疾病或凝血功能障碍性疾病
7 存在不能控制的心包积液、胸腔积液和腹水
8 有症状且未经治疗过的脑转移患者;或有症状脑转移灶经过治疗且稳定未超过4周,需要使用皮质激素者
9 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感染、活动性病毒性肝炎或活动性结核病(不要求检测,基于研究者判断);有活动性HBV、HCV感染者(HBV病毒拷贝数≥104拷贝/ml,HCV病毒拷贝数≥103拷贝/ml)
10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检测阳性,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
11 达到以下任何心血管疾病标准: a. 在第1周期第1天之前≤28天内出现心源性胸痛,定义为限制日常生活的器具性活动的中度疼痛 b. 在筛选前4周内出现有症状的肺栓塞 c.在第1周期筛选前6个月内有任何急性心肌梗塞史 d. 在筛选前6个月内曾发生达到纽约心脏病协会分级标准3或4级的心力衰竭 e. 在筛选前6个月内曾发生≥2级的室性心律失常 f. 在筛选前6个月内有任何脑血管意外史g.任何被研究者判断为不适于参加本试验的其他心脏疾病;
12 处于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13 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有其他可能导致本研究被迫中途终止的因素,如a. 患者有既往或当前诊断的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或急性髓性白血病(AML); b.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包括癫痫或痴呆;c.有严重的危害患者安全、或影响患者完成研究的伴随疾病(如严重的高血压、糖尿病、甲状腺疾病等);d. 其他的严重疾病需要合并治疗,有严重的实验室检查异常;e.其他的严重疾病伴有家庭或社会等因素,会影响到受试者的安全,或资料及样品的收集等;
14 存在其它恶性肿瘤史(治愈的基底细胞皮肤癌及治愈的宫颈原位癌外),除非治愈至少5年
15 已知对研究药物,同类药物,辅料过敏或过敏体质的受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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