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2-07 10:30:05,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摘要:文章介绍了卵巢癌靶向药试验的重要性和优势,旨在为卵巢癌患者提供更精准、有效的治疗方法。靶向治疗通过干扰肿瘤细胞的关键环节抑制肿瘤生长,具有高选择性、低副作用的特点。文章详细说明了试验的招募对象和条件,并阐述了试验的四大优势:提高治疗效果、减少副作用、延长生存期、提供个性化治疗方案。最后,文章提供了参与试验的联系方式,呼吁患者携手共进,共创生命奇迹。
【湛江】卵巢癌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卵巢癌003】帕博利珠单抗/安慰剂+紫杉醇联合或不联合贝伐珠单抗治疗铂类耐药型复发性卵巢癌
药品名称:帕博利珠单抗注射液
基因分型:
突变基因:
临床期数:Ⅲ期
治疗线数:
适应症状:用于晚期不可切除和或/转移性微卫星高度不稳定性或错配修复缺陷型(MSI-H/dMMR)肿瘤的治疗,既往治疗后疾病进展。
项目优势:

【湛江】卵巢癌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卵巢癌靶向药试验:让治疗更精准,更有效
卵巢癌是女性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其早期症状不明显,容易被忽视,导致许多患者在发现时已处于晚期。然而,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靶向治疗作为一种新兴的癌症治疗方法,为卵巢癌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
卵巢癌靶向药试验旨在寻找针对卵巢癌患者的精准治疗方法,通过临床研究,验证靶向药物在治疗卵巢癌中的效果,为患者提供更有效的治疗选择。
二、什么是靶向治疗?
靶向治疗是一种针对肿瘤细胞特定分子靶点的治疗方法,通过干扰肿瘤细胞的生长、扩散和血管生成等关键环节,达到抑制肿瘤生长的目的。与传统的化疗药物相比,靶向治疗具有更高的选择性和较低的副作用。
三、卵巢癌靶向药试验招募对象及条件
卵巢癌靶向药试验面向广大卵巢癌患者,以下是招募对象的基本条件:
经病理学确诊为卵巢癌的患者;
年龄在18-70岁之间;
未曾接受过靶向治疗或对靶向治疗无效的患者;
具有良好的身体状况和器官功能。
四、卵巢癌靶向药试验的优势
1. 提高治疗效果:通过精准的靶向治疗,有效抑制肿瘤生长,提高治疗效果。
2. 减少副作用:靶向治疗具有较低的不良反应,减少患者的痛苦。
3. 延长生存期:临床试验表明,靶向治疗可以显著延长卵巢癌患者的生存期。
4. 提供个性化治疗方案:根据患者的基因型和病情,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
五、如何加入卵巢癌靶向药试验?
如果您符合招募条件,并有意向参加卵巢癌靶向药试验,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的专业团队将为您提供详细的咨询和指导,帮助您了解临床试验的相关信息,为您的治疗之路保驾护航。
六、携手共进,共创生命奇迹
卵巢癌靶向药试验为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但我们深知,抗击癌症的道路仍然漫长。让我们携手共进,积极参与临床试验,共同为战胜卵巢癌而努力。加入卵巢癌靶向药试验,让我们一起共创生命奇迹!

入选标准
1.有经组织学证实的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
2.既往曾接受过 1 线或 2 线 OC 全身性治疗,既往治疗包括至少 1种铂类药物。
3.铂类药物化疗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出现OC疾病进展的影像学证据。
4.是紫杉醇化疗(联合贝伐珠单抗,如果使用)的候选患者。
5.签署书面知情同意时年龄至少为 18 岁的女性。
6.随机分组前 3 天内评估的 ECOG 体能状态评分为 0-1。
7.受试者必须不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不是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WOCBP);2)是 WOCBP,从治疗期间到末次帕博利珠单抗或安慰剂给 药后至少 120 天以及放化疗结束后至少 180 天,采用一种对使用者依赖性低的高效避孕方法(每年失败率<1%),或停止以异性性交作为首选日常生活方式(长期持 续禁欲),并且同意期间不因生殖目的捐献卵子(卵子、卵母细胞)给他人或冷冻/贮藏供自己使用。
8.受试者(或监护人)已提供研究知情同意书。
9.由当地研究中心研究者/影像学评估患有影像学可评价疾病。
10.已提供现存肿瘤组织样本或新获得的既往未接受过放疗的肿瘤病灶粗针穿刺或切开/切除活检样本。
11.方案定义的充分器官功能,检测样本须在开始研究治疗前 7 天内采集。
排除标准
1.患有非上皮癌、交界性肿瘤、粘液性、浆液粘液性、恶性 Brenner肿瘤和未分化癌。
2. 患有原发性铂难治性疾病.
3. 既往接受每周一次紫杉醇单药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
4. 未控制的高血压。
5. 目前患有临床相关肠梗阻。
6. 随机分组前 6 个月内有血栓性疾病、出血、咯血或活动性胃肠道出血史。
7. 既往接受过>2 线 OC 全身性治疗。
8. 在随机分组前 4 周内接受过既往全身性抗癌治疗。
9. 在研究干预开始前 2 周内接受过既往放疗。
10. 尚未从手术和/或手术并发症中充分恢复。
11. 随机分组进行前 4 周内接受过集落刺激因子。
12. 在首次研究干预给药前 30 天内接种过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
13. 当前正在参加或已经参加试验用药物研究,或在第一次研究干预给药前 4 周内使用了试验用器械。
14. 诊断为免疫缺陷或第一剂研究药物给药前 7 天内正在接受长期全身性类固醇疗法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免疫抑制疗法。
15. 过去 3 年内,患有正在发生进展或需要积极治疗的其他已知恶性肿瘤
16. 已知发生活动性 CNS 转移和/或癌性脑膜炎。
17. 对帕博利珠单抗、紫杉醇或贝伐珠单抗(如使用)和/或其任何辅料发生重度超敏反应。
18. 在过去 2 年内患有需要全身性治疗的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
19. 有需要类固醇治疗的(非感染性)肺部炎症/间质性肺病史或当前患有肺部炎症/间质性肺病。
20. 患有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21. 已知有 HIV 感染史。
22. 已知有乙型肝炎病史或已知活动性丙型肝炎病毒感染。
23. 治疗研究者认为,既往或当前存在任何可能混淆研究结果或在整个研究期间干扰受试者参与研究的状况、治疗、实验室检查异常或其他情况,无法使受试者从参与研究最大获益。
24. 已知有精神疾病或药物滥用性疾病,可能会影响受试者配合研
究要求的能力。
25.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受试者不太可能依从研究程序、限制和研究要求。
26. 曾接受同种异体组织/实体器官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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