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11-23 16:00:08,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淋巴瘤是我国发病率逐年上升的恶性肿瘤,其中非霍奇金淋巴瘤占90%,早期症状不明显,治疗难度大。近年来,针对CD30靶点的靶向治疗成为研究热点。全球好药网正联合多家医疗机构开展“淋巴瘤CD30靶点靶向药试验”临床招募,试验药物为针对CD30的创新药物,旨在验证其效果。符合条件的淋巴瘤患者可参与试验,有望获得病情缓解及专业医疗服务。欢迎拨打400-119-1082咨询详情,共同推进淋巴瘤治疗进展。
【海北】淋巴瘤CD30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淋巴瘤】F0002-ADC 在复发/难治性 CD30 阳性外周 T 细胞淋巴瘤患者 中开展的一项随机、开放、多中心的 Ib 期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F0002-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CD30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一线失败
适应症状:复发/难治性CD30阳性外周T细胞淋巴瘤患者
项目优势:上海交联药物研发有限公司

【海北】淋巴瘤CD30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淋巴瘤:不容忽视的恶性肿瘤
淋巴瘤,一种起源于淋巴造血系统的恶性肿瘤,其发病率在我国呈逐年上升趋势。淋巴瘤可分为霍奇金淋巴瘤和非霍奇金淋巴瘤两大类,其中,非霍奇金淋巴瘤占比高达90%。由于早期症状不明显,许多患者在确诊时已处于晚期,治疗难度较大。因此,寻找新的治疗方法成为当务之急。
二、CD30靶点:淋巴瘤治疗的新突破
近年来,随着医学科技的不断发展,针对特定靶点的靶向治疗成为肿瘤治疗领域的热点。CD30靶点,一种在多种淋巴瘤细胞表面表达的分子,被认为是治疗淋巴瘤的重要靶点。针对CD30靶点的靶向药物,能够精准地识别并杀死淋巴瘤细胞,同时减少对正常细胞的损害。
三、淋巴瘤CD30靶点靶向药试验:临床招募进行中
为了验证CD30靶点靶向药物在淋巴瘤治疗中的效果,全球好药网正联合多家医疗机构开展“淋巴瘤CD30靶点靶向药试验”临床招募活动。以下是关于此次试验的详细介绍。
四、试验药物:靶向CD30的创新药物
本次试验的药物是一种针对CD30靶点的创新药物,通过特异性结合淋巴瘤细胞表面的CD30分子,阻断肿瘤细胞的生长信号,从而抑制肿瘤细胞的增殖和扩散。在前期研究中,该药物已显示出良好的安全性和抗肿瘤活性。
五、招募对象:符合条件的淋巴瘤患者
本次试验招募的对象主要为符合以下条件的淋巴瘤患者:
1. 经病理学确诊的霍奇金淋巴瘤或非霍奇金淋巴瘤患者;
2. 年龄在18-75岁之间;
3. 经评估,预计生存期超过3个月;
4. 既往接受过至少一种系统性治疗方案,但病情仍进展。
六、参与试验:患者的新希望
对于符合条件的患者,参与本次试验意味着有更多机会获得以下收益:
1. 接受前沿的靶向治疗,有望获得病情缓解;
2. 定期随访,专业的医疗团队为您提供个性化治疗方案;
3. 免费获得试验药物及相关检查。
七、咨询热线:为您提供专业服务
如果您对“淋巴瘤CD30靶点靶向药试验”感兴趣,或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的专业团队将为您提供详细解答,并协助您参与试验。
八、温馨提示:携手共进,共创美好未来
淋巴瘤的治疗仍充满挑战,但随着医学科技的进步,越来越多的新药和新疗法为患者带来了希望。淋巴瘤CD30靶点靶向药试验的开展,将为淋巴瘤患者提供一种全新的治疗选择。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创美好未来!

入选标准
1.18周岁~70周岁(包含界值),性别不限;
2. 经组织病理学确诊CD30阳性的PTCL,按照2016年修订的WHO分类标准为以下亚型之一:
1)外周T细胞淋巴瘤非特指型(PTCL-NOS);
2)血管免疫母细胞性T细胞淋巴瘤(AITL);
3)ALK+系统性间变性大T细胞淋巴瘤(ALK+ALCL);
4)ALK-系统性间变性大T细胞淋巴瘤(ALK-ALCL);
5)结外鼻型NK/T细胞淋巴瘤(NKTCL);
6)研究者认为可以入组的其他亚型的PTCL(不包含原发性皮肤T细胞淋巴瘤);
3. 受试者经过至少一次全身系统性治疗失败或不能耐受的和/或目前尚无有效标准治疗的复发/难治的PTCL(NK/T细胞淋巴瘤既往治疗中需要包括培门冬酶)。
(复发/难治的定义如下:复发:既往接受一线充分治疗达缓解后疾病进展;难治:经一线或者以上系统性全身治疗后,疗程≥2周期疾病进展(PD),或者疗程≥4周期未达缓解(CR或PR);
4. 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力状态评分为≤1分;
5).CT检查具有可测量病灶(淋巴结病变在CT横断面影像中的最长径≥15mm,或结外病灶的最长径≥10 mm);
6. 基线实验室检测结果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血常规(检查前1周内未接受重组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或血小板输 注 或 血 液 制 品 或 IL-11 等 的 输 注 ) :Hb≥90g/L ;NEUT≥1.5×109/L;PLT≥100×109/L;
血 生 化 ( 检 查 前 2 周 内 未 接 受 人 血 白 蛋 白 (ALB) 输 注 ) :TBIL≤1.5×正常范围上限(ULN);ALT和AST≤2.5×ULN(如果有肝转移时允许TBIL≤3×ULN,AST和ALT≤5×ULN);内生 肌酐清除率≥45 ml/min(Cockcroft-Gault公式);
凝血功能(除非受试者正在接受抗凝剂治疗,并且在筛选时凝血 参数(PT/INR和APTT)处在使用抗凝剂治疗的预期范围内) :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 (APTT)≤1.5×ULN; 7) 首次给药前必须间隔先前的自体干细胞输注治疗至少8周;
8) 患者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或5个血浆半衰期内(以长者计算) 未使用过放疗、化疗、生物制剂、免疫治疗和/或其他研究性抗癌治 疗(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至少6周未使用过氮芥、美法仑、氯化亚 硝脲类药物);
9) 生育能力的女性/男性受试者,在研究期间以及末次用药结束后的6个月 内与其伴侣没有生育计划,且在整个研究过程中和末次用药结束后的 6个月内需采取有效避孕措施(包括受试者伴侣);
10) 预计生存期≥3月; 11) 依从性好,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符合以下任一标准的受试者将从本试验中排除:
1) 具有临床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或有其他证据表明患 者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灶尚未控制,或中枢神经系统转移 或脑膜转移症状缓解时间<2周,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者;
2) 接受过同种异体干细胞移植的患者;
3) 先前接受过任何抗CD30抗体药物治疗或CD30细胞免疫治疗者;
4) 正在接受其它抗肿瘤治疗者;
5)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反应尚未恢复至1级及以下者,除外2级外周神 经毒性和任何级别的脱发;
6) 既往5年内出现过其它原发恶性肿瘤(除外宫颈原位癌或非黑色素瘤皮 肤癌或前列腺特异性抗原正常的局限前列腺癌);
7) 有无法控制或重要的心血管疾病且经研究者判定不适宜参加本研究, 包括(但不限于): 充血性心力衰竭(NYHA III或IV级)、心肌梗塞、不稳定型心 绞痛,或者在筛选时存在需要治疗的心律失常; 原发性心肌病(如扩张型心肌病、肥厚型心肌病、致心律失常性右室心肌病、限制型心肌病、未定型心肌病); II度II型房室传导阻滞或III度房室传导阻滞或QTc间期(F法)> 470 msec(女性)或>450msec(男性)且经研究者判断具有临 床意义,不适合参加本研究; 房颤(EHRA分级≥2b级); 目前使用降压药物难以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50mg、舒张压 ≥100mg),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本研究;
8) 有精神病史者;
9) 左室射血分数(LVEF)< 50%; 10) 具有肝纤维化或肝硬化病史以及临床体征和症状提示肝纤维化或肝 硬化的患者;
11) 经研究者判断不稳定性呼吸系统疾病,如肺栓塞、慢性阻塞性肺病 、间质性肺病等;
12) 首次给药前4周内存在活动性系统性病毒、细菌或真菌感染者;
13) 筛选时HIV抗体阳性或HBsAg阳性且HBV-DNA≥各中心检测上限或 HCVAb阳性者; 14) 对重组蛋白、鼠蛋白或对本药物辅料过敏者; 15) 正接受剂量大于或相当于20 mg/天的强的松治疗、或等剂量的糖皮 质激素治疗的患者,或由研究者判定治疗期间可能需要长期使用糖 皮质激素治疗的患者(除外近期或者目前使用吸入性或外用糖皮质 激素者); 16) 怀孕或者哺乳期女性患者; 17) 研究者认为不合适参加本研究的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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