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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实体瘤NTRK靶点靶向药试验的定义、必要性、优势及参与方式。该试验旨在评估NTRK靶向药物对肿瘤的治疗效果,具有高度选择性、疗效显著、个体化治疗和提前用药等优势。符合条件的实体瘤患者可通过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等途径参与临床试验,同时需注意了解试验信息、遵医嘱、保持沟通和关注自身状况。参与试验有望提高生存率和生活质量。
【襄阳】实体瘤(不限癌种)NTRK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不限癌种010】ICP-723治疗晚期实体瘤的Ⅰ/Ⅱ期临床试验
药品名称:ICP-723片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NTRK
临床期数:Ⅰ期和Ⅱ期
治疗线数:一线失败
适应症状:NTRK融合的实体瘤
项目优势:ICP-723是第二代泛TRK小分子抑制剂,拟用于治疗携带 NTRK 融合基因的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包括乳腺癌、结直肠癌、肺癌、甲状腺癌等,以及对第一代TRK抑制剂产生耐药的患者。临床前研究显示,ICP-723具有抗多种实体肿瘤的高活性和良好的安全性,有潜力为NTRK基因融合的实体瘤患者提供广谱抗癌疗法。

【襄阳】实体瘤(不限癌种)NTRK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什么是实体瘤(不限癌种)NTRK靶点靶向药试验?
实体瘤(不限癌种)NTRK靶点靶向药试验是一项针对NTRK基因融合的癌症患者进行的临床试验。NTRK基因融合是一种常见的癌症驱动基因,存在于多种实体瘤中,如肺癌、乳腺癌、甲状腺癌等。该试验旨在评估NTRK靶向药物对肿瘤的治疗效果,为患者提供一种新的治疗选择。
二、为什么要进行实体瘤(不限癌种)NTRK靶点靶向药试验?
传统化疗药物在治疗癌症时,往往对正常细胞也会产生损伤,导致患者承受较大的副作用。而NTRK靶点靶向药则具有高度选择性,能够精准作用于肿瘤细胞,减少对正常细胞的影响。通过进行临床试验,研究人员可以了解NTRK靶向药物的治疗效果和安全性,为患者提供更为精准的治疗方案。
三、实体瘤(不限癌种)NTRK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优势
1. 高度选择性:针对NTRK基因融合的肿瘤细胞,减少对正常细胞的影响,降低副作用。
2. 疗效显著:部分患者在使用NTRK靶向药物后,肿瘤明显缩小,病情得到控制。
3. 个体化治疗:根据患者基因检测结果,制定个性化治疗方案,提高治疗效果。
4. 提前用药:临床试验为患者提供提前使用新药的机会,有望提高生存率。
四、如何参与实体瘤(不限癌种)NTRK靶点靶向药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患有实体瘤,且经基因检测确认存在NTRK基因融合,可以咨询以下途径参与临床试验:
联系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临床试验详细信息。
向主治医师咨询,了解是否符合临床试验的纳入标准。
关注相关医疗机构发布的临床试验信息,及时报名参加。
五、实体瘤(不限癌种)NTRK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注意事项
1. 了解临床试验:在参与临床试验前,要充分了解试验的目的、过程、可能的风险和收益。
2. 遵医嘱:在临床试验过程中,要严格遵循医生的建议,按时用药、复查。
3. 保持沟通:与研究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反馈治疗效果和不良反应。
4. 关注自身状况:密切关注自身病情变化,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要及时就诊。
六、温馨提示
实体瘤(不限癌种)NTRK靶点靶向药试验为癌症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通过参与临床试验,患者可以提前使用新药,有望提高生存率和生活质量。如果您符合临床试验的纳入标准,不妨勇敢尝试,为自己的生命续航。如有疑问,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入选标准
1.经组织病理学证实的局部晚期不可切除或者转移的恶性实体瘤,已知的治疗方式无效或复发的;标准治疗下仍发生进展、不耐受标准治疗或不存在标准治疗的患者
2.I 期:≥18 周岁且≤75 周岁; II 期:≥18 周岁
3.根据 RECIST1.1 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或对于原发性 CNS肿瘤根据 RANO 或 INRC 标准至少有一个可评估病灶
4.Ⅰ期: ECOG 体力评分为 0-1 分; Ⅱ期: ECOG 体力评分为 0-2分
5.预计生存期 3 个月以上
6.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或男性受试者,在研究期间至研究治疗末次给药后 12 周,需同意采取经医学认可的有效避孕措施
7.如为无症状的原发性中枢神经系统(CNS)肿瘤或 CNS 转移的受试者(包括经过治疗或无需治疗的)可允许入组,但必须有影像学证据表明病灶在首次给药前稳定至少 14 天,且不需要增加类固醇的剂量来控制神经系统症状
8.器官功能水平必须符合临床试验中心检测标准
9.自愿入组并签署知情同意书,遵循试验治疗方案和访视计划
排除标准
1.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5 年内出现其他活动性恶性肿瘤,经过根治性治疗的局部可治愈癌除外
2. 在首次给药前 28 天内接受过细胞毒性化疗药物、放疗、靶向治疗等或任何其他研究性抗癌药物治疗
3. 不稳定的原发性 CNS 肿瘤或 CNS 转移的受试者(在首次给药前
14天内有症状或没有影像学证据表明病灶在研究治疗开始前稳定超过 14 天)。
4. 无法控制的或重要的心血管疾病
5. 根据研究者判断,存在严重或不能控制的全身性疾病的证据;或任何不稳定的系统性疾病
6. 已知患有活动性乙型肝炎,或活动性丙型肝炎,或 HIV 感染。
7. 归因于任何先前治疗的毒性尚未恢复,仍有 1 级以上毒性反应
8. 怀孕女性或哺乳期女性
9.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7 天内或计划在参与本研究期间接受方案限制的药物治疗
10. 患者存在周围神经病变分级≥2 级。
11. 有过敏性疾病、严重药物过敏史、已知对 ICP-723 片剂处方中任何组分过敏者。
12. 在首次服用试验药物前4周内进行过大外科手术或2周内进行过小外科手术
13. 研究者认为其他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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