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8-23 18:40:07,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主要探讨了脑瘤治疗中的无靶点问题及解决策略。无靶点的脑瘤患者面临着传统靶向治疗无法发挥效果的困境。为此,全球好药网与多家医疗机构合作,开展了一项旨在为无靶点脑瘤患者寻找新治疗途径的临床研究。研究通过基因检测和生物信息学分析寻找潜在治疗靶点,为患者定制个性化靶向治疗方案。该试验具有高效、安全、精准的优势,面向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脑瘤患者招募。通过这一试验,无靶点脑瘤患者看到了新的希望。
【巴中】脑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脑胶质瘤】绿原酸治疗复发Ⅳ级胶质母细胞瘤多线
药品名称:绿原酸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无靶点要求
临床期数:Ⅲ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放疗及替莫唑胺标准治疗无效的,且本次确诊的复发GBM患者
项目优势:注射用绿原酸是由九章生物自主研发的抗肿瘤I类新药,属于抗肿瘤免疫小分子天然药物。绿原酸是植物在有氧呼吸过程中形成的一种苯丙素类物质,主要存在于忍冬科忍冬属和菊科嵩属植物中。

【巴中】脑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脑瘤治疗的新困境:无靶点问题
在脑瘤的治疗过程中,靶向治疗作为一种高效、副作用较小的治疗方法,越来越受到关注。然而,有一部分脑瘤患者面临着无靶点的问题,这让传统的靶向治疗无法发挥效果。那么,针对这部分患者,有没有新的治疗策略呢?答案是肯定的。
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破解治疗难题
为了解决脑瘤无靶点患者的治疗难题,全球好药网携手多家医疗机构,开展了一项名为“脑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临床研究。这项试验旨在为无靶点脑瘤患者寻找新的治疗途径,提高治疗效果。
三、试验内容:探索无靶点患者的靶向治疗新策略
此次试验将针对无靶点的脑瘤患者,通过基因检测、生物信息学分析等方法,寻找潜在的治疗靶点。然后,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为其定制个性化的靶向治疗方案。以下是试验的主要内容:
基因检测:对患者的肿瘤组织进行基因检测,寻找可能的治疗靶点。
生物信息学分析:对基因检测数据进行分析,筛选出具有潜在治疗价值的靶点。
临床试验:根据筛选出的靶点,为患者制定个性化的靶向治疗方案,并进行临床试验。
四、试验优势:高效、安全、精准
脑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具有以下优势:
高效:通过基因检测和生物信息学分析,精准找到潜在的治疗靶点,提高治疗效果。
安全:针对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治疗方案,降低治疗过程中的副作用。
精准:根据患者的基因特点,为其定制个性化的治疗方案,实现精准治疗。
五、招募对象:符合条件的脑瘤患者均可报名参加
此次试验面向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脑瘤患者,患者需满足以下条件:
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脑瘤患者。
无明确的靶向治疗靶点。
年龄在18-70岁之间。
自愿参加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六、联系我们:全球好药网为您提供专业服务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以上条件,欢迎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咨询和报名服务。让我们一起为脑瘤无靶点患者寻找治疗希望,助力他们重拾健康生活。
七、温馨提示:让无靶点脑瘤患者看到希望之光
脑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无靶点脑瘤患者提供了一种新的治疗途径,让他们看到了希望之光。在全球好药网和多家医疗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脑瘤患者受益于这一试验,重拾健康生活。

入选标准
用药介绍:
绿原酸:肌肉注射,一天一次,每次 3.0 mg/kg,用药时程:连续给药 28 D,停药 7 D,5 W 为 1 个给药周期,共给药 8 个周期;,洛莫司汀:口服给药,6 W 1 次,6 W 为 1 个给药周期,最多口服用药 4 个周期;
简要入排:经组织学证实为 GBM;通过手术、放疗及替莫唑胺标准治疗无效的,且本次确诊的复发 IV 级 GBM 患者;
完整入选标准:
1.年龄≥ 18 周岁,性别不限;
2.经组织学证实为 GBM;通过手术、放疗及替莫唑胺标准治疗无效的,且本次确诊的复发 IV 级 GBM 患者;
3.2 周内头颅增强核磁和波谱核磁,研究者可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增加磁共振灌注成像证实肿瘤复发,且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者(根据 RANO 标准,定为 CT 或 MRI 上边界明确的增强病灶,能够在层厚为 5 mm 的≥ 2 张轴位片上显影,且相互垂直的长径均> 10 mm,且可被准确重复测量,如扫描层厚较大,最小可测量病灶应> 2 倍层厚);
4.KPS 评分≥ 60 分;
5.预计生存期≥ 3 个月;
6.女性受试者必须为非哺乳期,且首次给药前 7 天内行血妊娠检查且结果为阴性,或者已手术绝育,或者唯一的性伴侣已手术绝育,或者绝经后至少 2 年。此外,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必须承诺在整个研究期间以及最后一次接受研究治疗后 3 个月内使用一种可被接受的避孕措施(即使用宫内节育器、含杀精剂的屏障法、避孕套、任何形式激素避孕药或禁欲);
7.自愿参加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能理解并遵守研究各项要求;
排除标准
完整排除标准:
1. 入组前 1 个月内接受化疗、贝伐珠单抗、碘体内放射、短周期放射治疗者,或 2 周内曾使用酪氨酸激酶抑制剂者,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放化疗者;
2. 入组前 3 个月内接受其他免疫治疗者,如 DC/CIK/CTL/PD-(L)1等;
3. 由研究者判定患者的肿瘤复发为假性进展者;
4. 不能接受 MRI 检查者;
5. 应用降压药物治疗后收缩压> 150 mmHg 和/或舒张压> 100 mmHg;
6. 入组前 6 个月内出现过 III 和Ⅳ级的心力衰竭(NYHA 分级)、不稳定性心绞痛、急性心肌梗死、持续性且有临床意义的心律失常;
7. 入组前 4 周内出现严重外伤或感染病;
8. 入组前 6 个月内出现脑卒中史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9. 入组前 4 周内进行过重大手术(脑胶质瘤手术除外);
10. 入组前 7 天内进行过髓芯活检、开放性活检、颅内活检者;
11. 入组前 7 天,符合下列实验室检查结果中的任意一条:
-血常规:中性粒细胞绝对数 < 1.5 × 109/L,血小板 < 80×109/L,血红蛋白 < 90 g/L;
-肝功能:总胆红素 > 1.5 × ULN(肝转移或 Gilbert’s 综合征时总胆红素> 3 × ULN),ALT > 2.5 × ULN,AST > 2.5 × ULN (肝转移时 ALT或/和 AST > 5 × ULN);
-肾功能:血肌酐 > 1.5 × ULN 且肌酐清除率 < 50 mL/min,仅在血肌酐 > 1.5 × ULN 时计算肌酐清除率(采用 Cockcroft Gault 公式计算肌酐清除率);
12.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疾病或精神病史、中度及以上癫痫(不包括Ⅳ级胶质母细胞瘤继发轻度癫痫)、中度及以上失语或痴呆;
13. 受试者有精神类药物滥用或吸毒史;
14. 在入组前 1 个月内参加其他药物临床试验者;
15. 活动性乙型肝炎、丙型肝炎、HIV(+)和确诊的梅毒受试者;
16. 入组前 5 年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不包括经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皮肤鳞状细胞癌及充分控制的局限性基底细胞皮肤癌);17. 需要长期接受皮质激素(皮质激素用量 ≦ 10 mg/天者除外)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者;
18. 怀孕或哺乳期女性;
19. 研究者判定不适合参加此项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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